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 2026年7月14日)
日期: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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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七批   2026714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彭水电2026071301

靛水街道前进村1组渝湘高速(高架桥下),便道进去第一家,隔音屏障离房屋太远起不到隔音作用,居民表示噪音非常大夜晚无法入睡。

靛水街道

交通噪声污染

经核实,情况部分属实。靛水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武隆管理中心负责人现场核查,渝湘复线高速公路武隆管理中心已在沿线高速公路外侧安装了防噪声声屏障,同时其工作人员在该居民点位现场也同步开展噪声分时段监测,日间噪声监测值区间为5159分贝,暂未超标;夜间噪声实测值较日间降低510分贝,存在超标的可能性。由于该居民点距离高架线路较近,车辆通行产生的噪声可能会对居民夜间休息造成了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综合治理高速交通噪声,减轻扰民影响

1.靛水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及武隆管理中心负责人已根据信访人提供的位置开展现场监测;

2.建立噪声监测机制;

3.根据监测结果动态调整处置方案,若监测确认噪声超标,将增补优化声屏障,全部整改工作预计15日内完成。

阶段性办结

2

彭水电2026071302

桑柘镇场镇上进入易家村路口约200米处一水沟较深,沟内垃圾较多污染环境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诉求为清理沟内垃圾并加装防护措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桑柘镇

水环境领域其他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桑柘镇人民政府于2026715日针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查看和走访周围群众,反映点位为桑柘镇桑柘社区2组居民豆某某自建房与公路之间一长约8米、宽约3米、高约2米的小沟。该户居民长年不在此居住,几年前该户居民拟将该小沟加盖作为自家院坝,但公路路沿部分的土地属于另外3户居民,因邻里关系问题一直未协商成功。确实存在过往行人和附近住户偶尔向该处扔垃圾的现象,现场存在少量零星垃圾。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1、已立即对少量零星杂物进行清理;

2、已加强对该路沟附近居民的环境保护宣传,提倡垃圾入篓,不乱堆乱扔;已和该片区保洁员沟通,加强该沟巡查频次,有垃圾及时清理。

已办结

3

彭水电2026071303

诸佛乡红岩村2组的居民反映桑柘镇易家村(小地名:内口)的养猪场污水影响红岩村2组几百家居民的饮用水源地,导致居民长期饮用桶装水。此猪场与红岩村2组直线距离1000米,相隔一座山且中间有溶洞,桑柘镇政府整改过,效果不满意。

彭水自治县诸佛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所反映养殖场为彭水县顺捷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桑柘镇易家村7组。该养殖场原存在粪污直排行为,2024年县生态环境局已对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彭环罚〔20247号),原污水凼全部积存污水和底泥按已规范彻底清运。该养殖场已于202511月全部清栏并停止生产。诸佛乡红岩村2组居民现饮用诸佛乡红岩村2组对寺岩和红岩村陈家湾水池的水,水源地小地名为水洞口,未长期饮用桶装水。2025年县生态环境局多次对诸佛乡红岩村2组对寺岩和红岩村陈家湾水池开展水质检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水质指标均达标。

不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做好群众解释引导,加强养殖场后续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1. 该养殖场已于2025年按规范彻底清运污水凼全部积存污水和底泥;
  2. 养殖场生猪已全部清栏售卖,现已全面关停、停止养殖经营活动,无新增养殖粪污、污水产生;
  3. 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多次对诸佛乡红岩村2组对寺岩和红岩村陈家湾水池开展水质检测,水质指标均达标。

4.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桑柘镇政府已要求该养猪场完成整改后才能继续经营。

已办结

4

彭水电2026071304

绍庆街道河堡社区烟厂路39号楼(原乡企局住宿楼)投诉人住房后面的私人建房的污水管破损,污水流到人行道上导致出行不便,底楼被浸泡,过往行人安全得不到保障,有行人受伤情况发生,曾向河堡社区反应未得到处理。

绍庆街道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运行管理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的私人建房为阿依路23号彭某忠房屋,其排污管道破损情况属实,现场检查发现底楼未被浸泡,但投诉人所住的39号楼后水沟有积水。2026613日,河堡社区居民王某在另一条出行小道上(阿依路17号)因路滑摔倒受伤,并非因污水溢流而摔倒。202678日,河堡社区接到群众反映以后,立即报告绍庆街道办事处,绍庆街道办事处先后联系县住房城乡建委、市政管网运维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3次,协调沟通整改措施。原计划在39号楼一楼房后修建一个蓄水井收集污水,然后用管道收集进入污水管网,但一楼户主不同意此方案,故整改施工未及时启动。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已更换破损污水管道20多米,将污水规范收集接入市政主管网,杜绝污水溢流现象。现整改已完成。

已办结

5

彭水电2026071305

郁山镇朱砂村(原乔地小学)附近,村干部养牛的牛粪堆在马路边,旁边有二级保护水源地牌子和取水管道。

郁山镇

水环境领域其他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罗某肉牛养殖户,位于郁山镇朱砂村3组。714日,郁山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立即开展核查,罗某为郁山镇朱砂村综合专干,其肉牛养殖场现存栏17头肉牛,配备有三格式化粪池,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粪污溢流情况,产生的粪污经过干湿分离处理后,收集在干粪堆码房发酵处理后用于还田还土。现场发现约2立方米干粪倾倒在村级公路旁种植牧草的耕地里。该倾倒处有郁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全长0.5km”的水源地保护区标志牌,无取水管道。郁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大坝村1组后灶河黄泥塘,该倾倒位置距离取水处直线距离约3.2km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郁山镇人民政府已督促罗某肉牛养殖场于3日内完成将该处牛粪清理完毕。目前整改已完成。

已办结

6

彭水电2026071306

诸佛乡红岩村2组饮用水遭桑柘镇易家村养猪场污染,现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称该养猪场又要入栏养猪了。原整改方式为将养殖场旁污水凼内污水抽走并覆土复耕,投诉人担心底泥渗透污染地下水影响其饮用水水源,要求将污水凼的底泥也运走。

彭水自治县诸佛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所反映养殖场为彭水县顺捷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桑柘镇易家村7组。该养殖场原存在粪污直排行为,2024年县生态环境局已对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彭环罚〔20247号),原污水凼全部积存污水和底泥按已规范彻底清运。该养殖场已于202511月全部清栏并停止生产。诸佛乡红岩村2组居民现饮用诸佛乡红岩村2组对寺岩和红岩村陈家湾水池的水,水源地小地名为水洞口,未长期饮用桶装水。2025年县生态环境局多次对诸佛乡红岩村2组对寺岩和红岩村陈家湾水池开展水质检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水质指标均达标。

不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做好群众解释引导,加强养殖场后续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1. 该养殖场已于2025年按规范彻底清运污水凼全部积存污水和底泥;
  2. 养殖场生猪已全部清栏售卖,现已全面关停、停止养殖经营活动,无新增养殖粪污、污水产生;
  3. 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多次对诸佛乡红岩村2组对寺岩和红岩村陈家湾水池开展水质检测,水质指标均达标。

4.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桑柘镇政府已要求该养猪场完成整改后才能继续经营。

已办结

7

彭水电2026071307

岩东乡岍山村8组(小地名:大山)修公路期间取石头打砂,破坏大量土地、森林。

彭水自治县岩东乡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2026715日—16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先后对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岩东乡岍山村8组(小地名:大山)存在施工采石行为,被破坏土地主要为林地;但现场未发现打砂行为和机器设备。该处是建设道路中的会车道施工,施工中存在破坏树木、占用多余林地的行为。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告知施工方暂停该处施工,先行对被占用土地尽快进行复土复绿;2.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书面函告岩东乡人民政府,要求属地政府加强建设监管;

3.岩东乡人民政府已经督促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做好对被占用土地的复土复绿;

4.县林业局已督促施工方整改。目前施工方正在进行整改。

阶段性办结

8

彭水信2026071301

举报事项:长期水泵及机房设备噪声污染超标,经两次检测均超标且整改敷衍,造成周边经营场所严重亏损并于2026615日被迫全面停业,请求依法查处并督促彻底整改。

请求事项:1.依法查处与处罚:请求督察组督促彭水县相关部门对被举报人噪声污染问题进行复查复测;若仍超标,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限制生产或处以罚款,并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责令停业。2.督促彻底整改:督促被举报人立即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彻底降噪施工,整改完成后必须经第三方检测或环保部门复测达标,并建立长效防反弹机制。3.公开处理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向举报人书面反馈前期调查处理情况及后续整改验收结果。4.依法赔偿损失:请求协调处理因噪声污染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问题,或由举报人依法另行主张民事权利。

彭水自治县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经核实,问题部分属实。

1.202617日、32日、324日,县生态环境局3次收到民呼我为举报平台投诉线索,投诉两江假日酒店热水机房噪声超标。县生态环境局于113日、41日晚,2次在彭水县众鑫酒店813房间对两江假日酒店热水机房设备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噪声监测结果,两江假日酒店250Hz频段夜间噪声分别为4238分贝(标准值为35分贝),分别超标7分贝、3分贝。

2.2026313日,两江假日酒店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空调热水机房设备噪音整改施工合同》,在指定楼梯间区域安装了隔音吊顶及面板。经县生态环境局41日晚监测,250Hz频段夜间噪声值有所下降。后续两江假日酒店两次噪声整改项目招标分别因投标企业资料不全、不足3家的客观原因而流标,第三次项目招标于69日才最终通过,目前两江假日酒店正在整改中。

3.关于造成周边经营场所严重亏损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范围,不属于县生态环境局职权范围。

目前双方已签订《众鑫酒店租赁场地退还交接清单》,彭水县众鑫酒店已清场离开原址。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1.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两江假日酒店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裁量两江假日酒店违法情节并下达处罚决定。

2.县生态环境局将督促该公司整改噪声污染问题,消除噪声污染。

3.关于造成周边经营场所严重亏损并于2026615日被迫全面停业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范围,不属于县生态环境局职权范围,县生态环境局将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等合理方式解决问题。

已办结

9

彭水电2026071309

靛水街道恒阳府对面李某的砂石加工点打砂造成恒阳府居民家灰尘很大、玻璃震动,干扰正常生活。

彭水自治县

扬尘控制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被举报公司为彭水县鼎沣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梅。位于靛水街道靛水大道、思源路与鑫沃.恒阳府小区之间,此处为彭水县鼎沣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靛水街道张家坝小学迁建项目工地,工地内部存在打砂场。2026715日,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工地砂石生产线未开启,现场未发现较大扬尘。该工地现有砂石破碎生产线2条,生产线配套喷淋设施,打砂车间全封闭;厂区四周有围挡,约6米高;工地入口处配套建设车辆冲洗池;现场有洒水车正在进行洒水作业。同时检查发现,该工地部分骨料堆场有防尘网覆盖,但大部分骨料堆场、裸土山坡缺少防尘网覆盖,该工地存在堆放砂石骨料不规范的问题。灰尘很大、玻璃震动的原因是该打砂场开展爆破作业,期间产生噪声、震动,导致居民玻璃震动,同时也产生大量扬尘。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1. 县生态环境局约谈了彭水县鼎沣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彭环责改〔202625号),责令该公司:限期7日内采取密闭、严密围挡、有效覆盖等措施对骨料堆场进行规范整改;生产作业期间要规范使用雾炮机、洒水车等降尘措施,合理规划爆破作业时间,达到控制扬尘污染的要求。
  2. 持续督促该公司整改扬尘污染行为。
  3. 责令整改期限到期后,县生态环境局将定时检查,持续督促该公司整改扬尘污染行为。

阶段性办结

10

彭水电2026071310

新田镇石龙村1组(小地名:青杠林坝)居民反映他们一直饮用的任家村饮用水源被上方的猪场(居民不清楚猪场名字,县生态环境局知道是哪个猪场)污染,当地居民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反映过,当地生态环境局回复要求该猪场整改,逐渐减少养殖规模,在同年7月停止养殖作业。现在已经7月,该猪场一直在养殖经营。诉求:要求第四督察组督促县生态环境局落实到位。

彭水县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1.20251211日—16日,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对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将部分养殖废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依据前期实地勘查,无直接关联证据证明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外排养殖废水对任家村水源造成污染;目前,该养殖场下方水源水质已恢复正常。

2.20251229日,彭水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畜牧发展中心、桑柘镇人民政府约谈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要求该养殖场逐渐减少养殖存栏量,于2026630日前完成转产转场。2026716日,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桑柘镇人民政府对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仍在经营,自约谈以来逐渐减产,母猪存栏量从600头左右减产至约200头,但未彻底完成转产转场。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一)整改情况

1.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对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放养殖废水的行为立案查处,案件已办结。目前,养殖场下方水源水质正常。

2.彭水县农业农村委、彭水县生态环境局、桑柘镇人民政府将依据各自职责,进一步梳理该养殖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报请彭水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督促其停产整改。

(二)处理情况

1.20251216日,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对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实施未经无害化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养殖场粪污的行为立案调查,202636日对该养殖场处款罚3万元。

2.20251229日,彭水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县畜牧发展中心、桑柘镇人民政府约谈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相关人员。

3.2026529日,彭水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对彭水县春茂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放养殖废水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阶段性办结

11

彭水电2026071311

来电反映有农用车将垃圾运至靛水街道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他了解垃圾填埋场不能继续填埋垃圾。

靛水街道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经核查,彭水自治县垃圾填埋场已于20222月停止使用,临时封场。20266月启动填埋场治理项目,现正在实施存量垃圾转运作业。核查发现,场内8个分区分阶段开展开挖施工,挖出的垃圾统一转运至武隆三峰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置;作业现场安装了施工围挡、设置大门,制定了管理制度,开挖作业现场安排专人值守,同步做好现场垃圾转出台账登记工作。为此,外部车辆无法进入填埋场倾倒垃圾。

不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县住房城乡建委将督促县城市环境管理中心进一步强化现场管控措施,开挖施工区域安排工作人员全天候专人值守,对垃圾开挖、转运车次、作业时间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完善全过程台账记录,规范现场作业管理。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