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6年7月16日)
日期: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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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671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彭水电2026071501

桑柘镇朱市巷64号公路旁边水沟存在安全隐患、不卫生,垃圾桶放在投诉人门口影响投诉人家属身体健康,影响环境卫生。(与彭水电2026071302重复)

桑柘镇

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桑柘镇人民政府于2026715日针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查看和走访周围群众,反映点位为桑柘镇桑柘社区2组居民豆某某自建房与公路之间一长约8米、宽约3米、高约2米的小沟。该户居民长年不在此居住,几年前该户居民拟将该小沟加盖作为自家院坝,但公路路沿部分的土地属于另外3户居民,因邻里关系问题一直未协商成功。确实存在过往行人和附近住户偶尔向该处扔垃圾的现象,现场存在少量零星垃圾。投诉人门口无垃圾堆放、蚊虫异味等影响人居健康的污染源。

部分属实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1、已立即对少量零星杂物进行清理;

2、已加强对该路沟附近居民的环境保护宣传,提倡垃圾入篓,不乱堆乱扔;已和该片区保洁员沟通,加强该沟巡查频次,有垃圾及时清理。

已办结

2

彭水电2026071502

群众反映岩东乡迁山村8组(小地名:大山)在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道路硬化过程中大量破坏林地、土地,大量开矿取石、打沙,道路占地属于生态红线,前几天给村上、岩东乡政府反映,未制止。诉求:希望制止这种行为。

岩东乡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岩东乡岍山村8组(小地名:大山)公路建设属于彭水自治县岩东乡2026年岍山村城乡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于2026年经县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同意实施(彭水发改审〔202663号),项目业主为岩东乡人民政府,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及硬化农村道路。经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岩东乡人民政府现场核查,岩东乡岍山村8组(小地名:大山)存在施工采石行为情况属实,该处是建设道路中的会车道施工,施工中存在破坏树木、占用多余林地的行为,但现场未发现打砂行为和机器设备。

部分属实

1.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岩东乡人民政府督促施工方对被占用土地的复土复绿;

2.岩东乡人民政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巡查监管,对违法利用、销售工程建设开挖剩余砂石资源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1.岩东乡人民政府发现施工方有采石、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后当即制止,并于2026710日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复土复绿;713日,对施工方负责人进行约谈,再次明确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做好复土复绿。

2.202671516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均到现场进行核查和督导。目前,问题正在整改中。

阶段性办结

3

彭水信2026071501

关于走马乡洪家村毁林露天非法开采、采石场、石料厂等严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情况反映:一、关于毁林破坏生态植被露天开矿问题。1、位于洪家村二组地名:假古坪(林地)干龙洞、瓦窑湾由重庆市蓝宝矿业有限公司,承包采矿队于20188月至20217月毁林露天非法开矿中,市县规资局、检察院等责令停止,为何有令不止?2、同一矿区,20233月至202412月由重庆市川源矿业有限公司,承包给重庆赞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伙非法露天开采,严重破坏生态自然植被。2024925日市生态环境局喻书记带队来彭水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何采矿队伍知道市督查组不来走马矿山?继续采矿至今年12月,因村建水泥路被停止采矿。3、位于洪家村5组盘海湾、白虎山矿山露天开采几年,希望现场核查,山下农户多,地质灾害严重。督察整改,恢复耕地、林地原貌。4、新官要理旧账,解决矿山拖欠员工工资、社保、道路投资及租用农民承包地多年,结清补偿、归还土地等遗留民生问题。二、关于洪家村二组竹子垭采石场问题。毁林自然植被,露天开办采石场于2017年至2023年,无牌无照中型采石场,开山炸石,破坏生态植被,污染环境,损坏农村公路,非法开办采石场几年无任何单位制止,原因何在?希望现场核查。三、关于洪家村王家坨石料厂问题。走马乡洪家村通畅工程石料厂经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登记注册,纯属黑石料厂欺上瞒下,蒙骗村民,强占农民良田承包地70多亩(实有面积),于2020年初至2024年底历时5年大型石料厂生产石料供给高铁项目及市场营销噪声扰民、污染环境,严重损坏粮田耕地面积之大。2025年拆走机器,恢复耕地中,因土质复原粗在耕种难题、之前至今占用农民土地应补偿拖欠等问题,请督察督办追责落实。以上情况均有事实证据、图片、资料支持,希望督察组深入实地调查核实,责有人担,共同努力守住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护好农村家园。(与二轮中央环保督察D2CQ201907170041、彭水电2026071002重复)

彭水县走马乡洪家村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经核实,该问题不属实。

1.关于重庆市蓝宝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8月至20217月毁林露天非法采矿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20181115日,冯某平与渝东矿业签订官家萤石绿色矿山建设及环境治理承揽合同,负责矿山治理。2019123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接举报后调查发现,冯某平治理过程中存在破坏林地行为,违法占用林地1794.23平方米,且存在露天开采行为,但开采点位于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内,属于未按原设计开采方式开采。对此,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县林业局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彭水林罚决字〔201935号),罚款26913.45元。2020422日,官家萤石矿通过生态修复验收。20204月至20217月,未发现该处存在非法开采行为。202678日、16日、17日,经过多次现场核查,现场无生产开采设施设备,无施工作业人员,未发现违规侵占开采山林行为,现场已恢复原始地貌。

2.关于“20233月至202412月重庆市川源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赞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伙非法露天开采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经查询历史资料,20233月至202412月,未发现官家萤石矿存在非法开采行为。2024728日,川源矿业(为蓝宝矿业委托方)与赞正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官家萤石矿地表隐患整治承包合同》,约定工期三个月。20249月,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收到蓝宝矿业《关于官家萤石矿补充勘查实施方案的申请》,作出《关于同意开展资源勘查工作的批复》(彭水规资〔202483号),明确工期为2024919日至113日,要求其资源勘查作业完成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2024111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停止开采活动的通知》(彭水规资〔2024110号),责令其全面停止一切开采作业。后续现场核查已恢复原始地貌。

3.关于洪家村5组盘海湾、白虎山矿山露天开采几年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2022年,盘海湾、白虎山存在疑似偷采行为,走马乡人民政府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在施工之初就制止了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1000元,责令恢复原始地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执法队赴现场调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后续已完成现场恢复。2026717日现场核查发现,现场已恢复原始地貌,不存在新的盗采行为。

4.关于解决矿山拖欠员工工资、社保、道路投资及租用农民承包地多年,结清补偿、归还土地等遗留民生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2020324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向蓝宝矿业下发《关于官家萤石矿露天采矿有关问题的通知》(彭水规资〔202024号),责令其限期开展占用林地补偿,截至20214月,蓝宝矿业已完成对占用罗某祥等农户的林地流转补偿问题,补偿金额17.8万元,蓝宝矿业租用农户土地不涉及投诉人土地。2026718日,县人社局经调查了解,投诉人属退休后返聘人员(不符合社保缴纳条件),发放款项性质为劳务报酬,不属于劳动监察法定监管范围,当事人可凭借合同及银行流水等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5.关于洪家村2组竹子垭采石场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竹子垭采石场是为解决农村公路修建石料来源的临时料场,2023616日,经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委联合验收,已恢复耕地种植条件。2026717日现场核查发现,植被恢复良好,未发现环境破坏问题。

6.关于洪家村王家坨石料厂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王家坨石料厂是原渝湘高铁项目建设临时堆码场,2020年渝黔高铁进场施工时开始使用,同年开展土地流转及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后因高铁建设需求改为石料加工点,涉及耕地70余亩。2025年高铁建设完工后,由中铁十七局二分进行复耕复绿,现已全面恢复土地和种植条件并验收通过。目前,该地块所涉临时占地的补偿均已支付,仅有因复耕复绿中排水设施部分不能恢复成耕地的,已按要求以不可恢复的标准造册,不存在土地应补偿拖欠问题。

不属实

1.全面核查关于重庆市蓝宝矿业有限公司官家萤石矿历年执法台账、历次现场核查记录及生态修复验收资料,确保前期违规行为已处置到位、多年无新增违法开采。

2.出示审批文件、停工通知等佐证现场施工均为合规工程,查明矿山到期停产管控情况,确保现场已完成地貌恢复,澄清非法采矿不实指控。

3.出示制止白虎山偷采材料,结合最新现场核查结果,答复生态恢复相关诉求。

4.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5.提供临时料场审批、复耕验收材料等,做好政策与整改结果解释。

6.核查确认占地补偿已足额发放,明确排水设施无法复耕地块补偿兑付时限。

1.关于重庆市蓝宝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8月至20217月毁林露天非法开矿问题处置情况

投诉提及露天开挖行为系冯某平以矿山环境治理名义实施。2019年发现其违规破坏林地1794.23平方米后,县级有关部门立即叫停,并作林业行政处罚,罚款足额缴纳。经多部门多次现场巡查,未新增违规采矿行为,露天区域同步开展复绿;目前,矿区无开采设备、无施工人员,山体林地恢复原貌,无新增破坏。

2.关于20233月至202412月重庆市川源矿业有限公司、重庆赞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合伙非法露天开采问题处置情况

20233月至20247月无相关信访举报。20247月,蓝宝矿业委托赞正劳务实施地表隐患整治,同年9月企业提交补充勘查申请,采矿许可到期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4111日正式下发停工通知。此期间地表施工均为有审批依据的隐患治理、资源勘查,不属于非法露天采矿,地块已恢复原有地貌,植被完好,无持续开采痕迹。

3.关于洪家村5组盘海湾、白虎山露天开采、地质灾害隐患及恢复治理问题处置情况

投诉提及地点于2022年出现疑似偷采行为,走马乡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责令原地恢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开展现场督导。2026717日,经现场复核,现场无开采痕迹,林地耕地恢复完整,未形成持续性地质灾害隐患,无盗采复发情况。

(四)关于拖欠劳务报酬、土地租赁补偿等民生遗留问题处置情况

经人社部门核实,投诉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款项为劳务报酬,不在劳动监察受理范围,且超出劳动监察追责时效(2年),已告知投诉人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益。土地补偿方面,20214月企业已足额兑付罗某祥等农户林地流转补偿17.8万元,投诉人土地不在租赁占地范围内。

5.关于洪家村2组竹子垭采石场生态破坏问题处置情况

该采石场为脱贫攻坚期间农村公路修建临时石料场。20236月,经规资、农业农村部门联合验收,场地复垦为耕地并恢复农作物种植。2026717日现场复核,无开挖、扬尘等生态破坏问题。

6.关于洪家村王家坨石料厂拖欠占地补偿问题处置情况

该场地为渝黔高铁建设临时堆料、加工点,2025年高铁完工后,地块完成复耕并通过验收,临时占地补偿款已发放到位,仅部分地块因排水限制无法完全复耕,已建立专项补偿台账,计划20268月底前完成清补兑付。

已办结

对于违法占用林地、破坏山林植被的违规行为,县林业局已依法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占用1794.23平方米林地的行为作出罚款处罚,相关罚款已全额缴纳到位,违法问题依法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