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26年7月20日)
日期: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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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2672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彭水电2026071902

鹿鸣乡向家村6组一居民反映李某凤有3个石厂,未办手续,主要售卖给当地修马路和修房子。鹿鸣乡向家村6组谭某腾酒厂租用土地用于酒厂排放污水。

鹿鸣乡

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经核实,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所指三处打砂场,一处为向家村2组居民李某凤经营,堆放砂石料压占耕地,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另两处分别为居民赖某前为修建猪场所平整场地、居民刘某林宅基地平整场地(后因经济条件问题未继续修建宅基地),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时在此两处场地堆放了石料。

鹿鸣乡向家村6组谭某腾酒厂实际为彭水县古裔白酒酿造厂。经现场检查发现,受市场行情影响,该厂自20261月起停产至今。厂区内建设了污水处理井、四格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酒厂产生的尾水统一排入尾水处理池进行集中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由周边养殖户回收利用,未发现废水外排行为。检查发现,该酒厂尾水处理池未加盖,雨污分流不规范。

部分属实

  1. 督促李某凤加工点、赖某前平整场地恢复土地原有耕作条件;
  2. 针对刘某林宅基地平整场地,督促其办理宅基地手续;
  3. 督促彭水县古裔白酒酿造厂完善雨污分流设施,规范处置尾水,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生产。

1.对李某凤加工点占用耕地的行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于71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彭水规资责改〔2026〕第36号),责令恢复土地耕作条件。目前该加工点正在整改中。

2.赖某前平整场地堆料点处已部分复耕,剩余区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已督促当事人限期30日内完成复耕工作。

3.居民刘某林有建房意愿,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正在督促其完善宅基地手续办理。

4.针对彭水县古裔白酒酿造厂雨污分流不规范问题,已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对剩余极少部分尾水规范处置,同时在开工前需完善雨污分流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