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 处罚(强制)结果

[ 索引号 ]11500243MB1B67864R/2023-0026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主题分类 ]土地 [ 成文日期 ]2023-04-26 [ 发布日期 ]2023-04-26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丁灵坤、李进)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单位(个人)违法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处罚日期
1彭水规资执罚〔2023〕第7号丁灵坤非法占地案丁灵坤500243****7836丁灵坤未经批准,于2022年3月在新田镇红旗村3组占地修建石材加工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一、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处罚款,共计人民币67800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4.10
2彭水规资执罚〔2023〕第4号李进非法开采案李进500243****3000李进未经批准,于2023年3月10日擅自在保家镇东流村9组(小地名:香坎)开采方解石(含重晶石)矿进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8500元人民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3.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