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MB1B67864R/2025-0021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标题
  • 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胡显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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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个人 身份证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彭水规资执罚﹝2025﹞第16号 胡显奎涉嫌非法采矿案 胡显奎 513525********333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7组居民胡显奎未经批准,于2024年9月至2024年10月擅自在保家镇鹿山社区5组(小地名:马家屋基)非法挖山采石为保家镇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修建水池,并对开挖出的石料私自进行加工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以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规资规范〔2023〕9号)序号第23项的规定。 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并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剩余的石砂800立方米及加工成的水泥砖45000匹(其中,一八规格水泥砖15000匹,一二规格水泥砖8000匹,片砖22000匹);
2.没收违法所得共计19500元人民币,并处违法所得10%的罚款计1950元人民币,罚没款共计2145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肆佰伍拾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