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县信访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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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县信访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精神,负责起草相关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权益,化解各类矛盾;指导全县群众工作;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

3.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4.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

5.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6.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7.经县政府授权行使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

8.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9.负责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分析信访稳定工作形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工作部门报送信访稳定工作信息。

10.负责信访工作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对信访干部的培训。

11.指导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彭水委办发【2019】46号),县信访办设有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群众工作科、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有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信访信息中心。有行政编制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05.37万元,支出总计505.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6万元、 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工作人员2名和本年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0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6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工作人员2名和本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3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0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6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工作人员2名和本年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63.41万元,占71.9%;项目支出141.96万元,占2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5.3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96万 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工作人员2名和本年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6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工作人员2名和本年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64.64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本办劳务人员费用 56.6万元,目标绩效奖调标2.18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0.87万元,在职工资调标2.99万元,驻村工作队经费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96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工作人员2名和本年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4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本办劳务人员经费支出 56.6万元,目标绩效奖调标支出2.18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支出0.87万元,在职工资调标支出2.99万元,驻村工作队经费支出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49万元,占8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7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本办劳务人员经费支出 56.6万元,目标绩效奖调标支出2.18万元,在职工资调标支出2.99万元,驻村工作队经费支出2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9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0.8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74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16.35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6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9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用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4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方面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乡镇信访业务督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影响,本年减少公务车辆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影响,本年减少公务车辆使用。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督查信访工作和联合接访上访人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4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是本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6批次,12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维护费4.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组织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28.98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规范开支经费,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应急处理突发疑难信访问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应急处理突发疑难信访问题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宁小兰    78442161

主管部门

彭水县信访办

实施单位

彭水县信访办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0万元

总量

10万元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10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疑难、复杂、特殊信访维稳工作任务。

圆满完成全县疑难、复杂、特殊信访维稳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国家信访局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市县级排查交办的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工作任务

100%

100%

100%






















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44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