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4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精神,负责起草相关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集中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权益,化解各类矛盾;指导全县群众工作;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经县政府授权行使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分析信访稳定工作形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工作部门报送信访稳定工作信息;负责信访工作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对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信访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群众工作科、督查科、信访稳定协调科; 1个下属事业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58.88 万元,支出总计358.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88 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58.8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8.76 万元,占77.67%;项目支出 80.11万元,占22.3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8.88 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19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19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38万元,占8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3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工资晋档晋级,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89 万元,占1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33万元,占3.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7.28万元,占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3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44.67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万元,下降39.8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6.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人数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5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乡镇信访业务督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万元,下降14.43%,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1.26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督查信访工作和其他区县到本办调研学习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5万元,下降2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接待范围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0辆;国内公务接待49.00批次35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列支的会议费本年度已单独核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56.25%,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列支的培训费本年度已单独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7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小兰联系电话:023-7844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