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九黎城管委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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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九黎城管委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九黎城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蚩尤九黎城开发建设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牵头编制蚩尤九黎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蚩尤九黎城规划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的综合监管和协调服务,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土地征收、流转和房屋拆迁工作。

4.负责蚩尤九黎城规划范围内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处置工作。

5.负责蚩尤九黎城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6.负责蚩尤九黎城规划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蚩尤九黎城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和土地推介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蚩尤九黎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为蚩尤九黎城片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业专项规划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蚩尤九黎城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土地征收、流转和房屋拆迁等有关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招商引资,承办策划各类招商活动,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蚩尤九黎城管理委员会和下属事业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蚩尤九黎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二级单位),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行政编制9名,领导职数核县九黎城党工委书记1名(由县九黎城管委会主任兼任)、副书记1名(由县九黎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兼任);县九黎城管委会主任1名(由县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设二级单位一个(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蚩尤九黎城管理委员会和下属事业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蚩尤九黎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75.87万元,支出总计275.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75.87万元,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8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75.87万元,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3.87万元,占99.28%;项目支出2万元,占0.7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8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7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加4.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加4.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15万元,占65.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7.7%,主要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万元,占15.49%,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机关运行保障,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85万元,占8.28%,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10.01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保等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17.86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4万元,增长15.3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绩效、津补贴等费用。公用经费5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1.5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47.4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培训费支出等费用比预算少。 较上年支出决算数增加0.72万元,由于新增车辆,公务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单位2021年度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7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1月增加公务公车一辆,用于公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邮电费等保障机关运行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1.5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因专技人员培训报名费、外出培训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万元;2021年安排项目资金为驻村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驻村工作开展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附件3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驻村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张琼78818600

主管部门

县九黎城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

总量

2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

其中:财政资金

2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

2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2万元

2万元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81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