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统战部)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代管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加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县侨务办),加挂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台办)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县政府台办)。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在彭民主党派组织、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负责联系全县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全县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全县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县民族宗教委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全县民族事业发展。
6.统一领导全县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全市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领导县民族宗教委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全县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牵头全县对台工作;负责全县对台工作的归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草拟涉台政策;管理台胞及台属捐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台治安、违法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事件和有关问题;指导协调对台招商引资、涉台项目洽谈;会同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台商的投资活动;指导、管理本县台资企业协会,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服务及台商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对台、涉台宣传工作,协调规划和指导对台宣传工作及对台宣传队伍培训工作;组织通报台湾情况;组织指导涉台舆论宣传工作、涉台教育工作;负责对台交流工作;负责因公赴台人员审核及行前教育工作。
8.参与制定、推动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负责联系、培养全县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级有关国家机关、学校、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做好全县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贯彻党中央和市委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县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党委统战委员。归口领导县民族宗教委。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工作;领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县侨联。做好全县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委核定,我委有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设部长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副部长3名(其中常务副部长1名),按县管领导配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归国华侨侨眷联合会核定参公编制6名,现实有1名,其中主席1名。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统战服务中心核定编制5名,现实有3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为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83.62万元,支出总计383.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含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调资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8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含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调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62万元,占89.6%;其他收入40.00万元,占10.4%。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8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含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调资等)。其中:基本支出343.62万元,占89.6%;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1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与上年度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含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调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含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调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调资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含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调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9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调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42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66万元,占1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18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8.35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2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含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调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十条举措文件要求控制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6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及过紧日子十条举措文件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出国出境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车购置安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及过紧日子十条举措文件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及过紧日子十条举措文件要求,减少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1.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台湾同胞及海外侨胞、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及过紧日子十条举措文件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1,2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4%,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根据过紧日子十条举措文件要求控制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对部门整体绩效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3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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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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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共性指标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10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完成程度。 |
比率≥100%,得10分;100%>结果≥90%,得8分;90%>结果≥80%,得6分;80%﹥比率≥60%的,得4分。比率﹤60%的,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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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10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评价要点: |
全部符合得10分,每出现一例不符合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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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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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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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率 |
10 |
“三公”经费增长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00%,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增长率≤100%,得10分;“三公”经费增长率>100%,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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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职责履行 |
数量指标 |
10 |
推进渝台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和经贸等交流,两地交流人数达200人次以上。完成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培训120余人次,开展各种座谈会、交流会24余次。组织上报代表建言献策20篇,引导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地方发展建设。加强宣传报道,讲好中国故事、家乡故事,增强民主自信,凝聚发展合力,年度上报宣传报道50篇。促进成渝两地交流与合作,开展成渝地区统战人士交流2次。持续利用好民盟在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资源持续助力彭水乡村振兴。 |
完成数量指标得10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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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10 |
高质量、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年度市对县考核中,力争位列渝东南前列。 |
完成质量指标得10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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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10 |
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 |
全年按计划进行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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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10 |
项目按成本控制支出,不能超出预算金额 |
按成本控制支出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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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
团结引导统一战线服务对象,主动投身和融入彭水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为彭水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
10 |
团结引导统一战线服务对象,主动投身和融入彭水经济发展大局,积极为彭水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
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得10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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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最大限度把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统一到党中央周围 |
10 |
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最大限度把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统一到党中央周围,围绕地方发展大局,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方面做出新贡献。实现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自身发展与祖国和时代发展的同频共振。 |
产生社会效益得10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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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达90%以上 |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
满意度达90%以上得10分,满意度85%以上得8分,满意度80%以上得6分,满意度80%以下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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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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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 |
□优 90分≤得分≤100分; □良 80分≤得分<90分;□中 60分≤得分<80分; □差 0分≤得分<60分。 | ||||||||||||||||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项目)名称 |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专项活动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柏汝 18908276566 | ||||||||||||||
主管部门 |
中共彭水自治县委统战部 |
实施单位 |
中共彭水自治县委统战部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4.5 |
总量 |
4.5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4.5 |
其中:财政资金 |
4.5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彭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学习交流、联谊联络、创业创新,共谋发展,巩固和壮大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彭水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实践调研和联谊联络活动,积极搭建会员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在党中央周围,发挥优势,建诤言、献良策,促进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不断贡献统一战线智慧和力量。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下乡宣传4次以上,每次参与人数30人以上;开展调研活动6次以上,每次参与人数20人以上。 |
100% |
100%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开展调研活动,积极为彭水发展建言献策,为县委、县政府一些决策提供依据,助力彭水经济社会发展。 |
100% |
100%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
100% |
100%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完成预算指标4.5万元 |
100% |
100% |
已完成 | |||||||||||||
社会效益 |
积极引导他们增强发展信心、发挥自身优势,立足本职、展现专长,投身助力彭水建设,为彭水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
100% |
100% |
已完成 | |||||||||||||
经济效益 |
积极引导他们增强发展信心、发挥自身优势,立足本职、展现专长,投身助力彭水建设,为彭水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
100% |
100% |
已完成 | |||||||||||||
生态环境效益 |
符合生态环境效益 |
100% |
100% |
已完成 | |||||||||||||
可持续影响 |
符合可持续发展效益 |
100% |
100% |
已完成 | |||||||||||||
说明 |
无 |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