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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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县委巡察办承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开展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县委巡察办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联络科、督查科。

1.联络科。承担综合协调、会务、接待、纪要、文秘、信息、保密、安全保卫、党建、工会、宣传、精神文明、档案管理、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后勤服务等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协调、联络各巡察组工作并向各巡察组传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对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催办;承担与市委巡视办的沟通协调工作。

2.督查科。承担审核巡察工作报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汇总、报告发现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督促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题线索的办理;督办、催办巡察组移交的要求被巡察单位整改的问题、未办结的移交事项和在回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移交事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协助巡察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的问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2.95万元,支出总计252.9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增设增加了工作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增添办公设备。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5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一是增设增加了工作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增添办公设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7万元,占60%;其他收入101.98万元,占4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5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一是增设增加了工作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增添办公设备。其中:基本支出150.97万元,占60%;项目支出101.98万元,占4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2.9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45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一是增设增加了工作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增添办公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一是增设增加了工作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增添办公设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5.24%,主要原因一是增设增加了工作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增添办公设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87万元,占90.0%,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8万元,占4.5%,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4.95万元,占2.0%,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8.85万元,占3.5%,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3万元,增长37.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12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33万元,增长378.24%,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公用经费计算未含巡察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21.51%,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下降21.51%,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培训费支出,2021年加大巡前培训力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本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巡察专项经费项目。

(2)公开内容。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财政局

财政处室

行财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吴攀

联系电话

15923628010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00

0

99.98

99.98

100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巡察单位20

未调整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数量

大于等于

20

0

20

100

10

100

说明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下步继续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10560847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