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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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全县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对党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乡镇(街道)、国企、学校、机关、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并进行督促和检查;指导、检查县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乡镇党委换届审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县委委托承办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承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2.根据中央关于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对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对全县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牵头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3.负责拟定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意见;拟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县相关部门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4.提出乡镇和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由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考察在彭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县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干部信息管理、干部档案工作。
    5.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全县干部培训工作开展;负责县管领导干部到县委党校以及市委党校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有关工作等。

6.负责对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对全县贯彻执行人才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承担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县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8.统一管理全县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9.统筹抓好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工作,指导、支持县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10.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等。

11.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2.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委组织部机关行政编制28名。设部长1名,由县委常委兼任;副部长4名(其中常务副部长1名,兼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县委老干部局局长、县公务员局局长由副部长兼任),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3名。部务委员配备按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有下属参公事业单位2个,参公编制11人,事业单位2个,事业编制1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组织部有下属参公事业单位2个(县党员教育中心、县老干部活动中心),事业单位2个(县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县人才发展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均是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统一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12.13万元,支出总计2512.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0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512.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总计2456.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0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收入。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8.08万元,占60%;其他收入948.05万元,占37.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51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6.02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项目未纳入2021年决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26.41万元,占44.8%;项目支出1385.72万元,占55.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4.0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46.07万元,下降51.15%。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项目未纳入2021年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0.07万元,下降53.14%。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项目未纳入2021年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46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大规模干部培训等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之后调整预算。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8.07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离任村干部补贴、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46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大规模干部培训等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之后调整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5.37万元,占6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4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老党员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补贴等。

(2)教育支出336.5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大规模干部培训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99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64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老干部活动费等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离退休经费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34.82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医保缴费经费。

   (5)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了区县协同发展安排党政干部培训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56.4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整预算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6.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1.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33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2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今年是县乡换届之年,公务活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1万元,下降71.7%,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部分公务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15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部分公务活动,二是2021年未发生车辆购置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安排公务出国活动,未发生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7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部分公务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97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部分公务活动。

公务接待费4.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4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部分公务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18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部分公务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92批次7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县乡换届之年增加了会议安排。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89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了大规模干部培训费项目,增加了培训班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8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县乡换届之年,相关工作量较上年大大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1350.7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大规模干部培训、老党员生活补贴、离任村干部补助、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驻村工作经费、离退休党工委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大规模干部培训费、建初干部慰问费、老干部健康体检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17个项目涉及金额1350.72万元。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

附件3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大规模干部培训费

联系人及电话

蔡小琼78442115

主管部门

中共彭水县委组织部

实施单位

中共彭水县委组织部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36.50

总量

336.5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36.50

其中:财政资金

336.5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相符合,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与我县发展相适应,更加开放有序、充满活力、富有实效和具有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原则下,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完成全县公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共计举办干部教育培训班35期,培训6150人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数量指标—完成计划的培训班次期次

=35

已完成

100%


质量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培训等工作

完成

已完成

100%


时效指标—按计划时限完成培训等工作

按规定时限完成

已完成

100%


成本指标—培训、轮训费用

≤336.5

336.50

100%


社会效益指标—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开展

已完成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5%

99%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844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