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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0-1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彭水县移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承担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政策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登记、申报和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的报批和指导实施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彭水县移民服务中心设综合科、规划管理科、安置迁建科、后期扶持科和政策宣传科5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只有本级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947.28万元,支出总计3947.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217.99万元增加3729.29万元、增长1700.1%,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94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7.99万元增加3729.29万元、增长1700.1%,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9.29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394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7.99万元增加3729.29万元、增长1700.1%,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其中:基本支出244.8万元,占6.2%,项目支出3702.48万元,占93.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47.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29.29万元、增长1700.1%,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7.99万元增加611.81万元、增长280.7%,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较年初预算数213.01万元增加616.79万元,增长289.6%。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以及调整了人员经费,增加了日常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29.11万元217.99万元增加611.81万元、增长280.7%,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较年初预算数213.01万元增加616.79万元,增长289.6%。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以及调整了人员经费,增加了日常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76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26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两名以及调整了人员经费标准,增加了日常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8.76万元,占1.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775.29万元,占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610.54万元,增长370.6%,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以及调整了人员经费,增加了日常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占1.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82.19万元增加18.57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社保等基数调整,相应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3.8万元,增加10.24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了日常经费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117.48万元,较上年增加3117.4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水利局后扶办项目合并到移民服务中心产生。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8.58万元减少3.5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因此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5.38万元减少0.3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车辆费用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相关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添购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移民工作、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5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4.87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车辆费用开支。

公务接待费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移民工作业务单位等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3.58万元减少3.27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0.51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市、县的有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2批次,9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2.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 4.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开展培训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33.8万元增加10.24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了日常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具体详见附件2:彭水县移民服务中心2021年度绩效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已全面完成年度总体目标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因此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884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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