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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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的职责

⑴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党、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

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职能。切实提升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能力和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⑶拓展工商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按照彭水三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商会、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积极探索网上工商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2、承接的职责

⑷把适合工商联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由县工商联行使。建立健全工商联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3、主要职责

⑸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商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商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商会组织的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商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⑹发挥民主监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对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诉求,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

⑺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商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引导商会组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投身光彩和社会公益事业。

⑻依法依章独立开展工作。指导全县工商联系统及商会组织的工作。

⑼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会员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推动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⑽促进所属行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推动商会组织依法依规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指导组织所属商会和会员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商贸洽谈等商务活动;组织商会组织和工商界人士对外考察交流,协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指导商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⑾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积极发挥在法律维权、民事商事调解、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作用,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⑿拓展工商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非公经济发展新情况,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积极探索网上工商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⒀建立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基础资料。建立健全和归口管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的基础资料,牵头办理表彰市、县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考察、推荐工作。

⒁加强对所属商会组织和会员的党建指导。协助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所属非公组织和会员企业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内设1个机构处室,即为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2021年、2022年我单位在职人员均为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14万元,支出总计2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4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2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2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公积金等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2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6万元,占73.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3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万元,占15.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9.02万元,占4.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14.46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对应社保参保基数、公积金等增加。公用经费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下降46.7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公车出行,全年未产生公务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全年无人员出国出访的前提下开展公务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均无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也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保养、洗车、停车费、租车及商业保险与交强险购买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车使用规定,减少非必要使用公车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车龄近10年,维修费用相对较高;二是今年接待聊城市工商联到彭水开展互访互学活动产生租车费用5800元。

公务接待费3.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东西部协作、市联领导调研和指导工作、开展一对一联系调研、稳企惠企系列会议、招商引资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7.59%,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接待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单位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降低6.83%,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接待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单位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1)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378人,其中:国内接待17批次,37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2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会议费共0.82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0.52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召开了十四届常委会暨女企业家协会成立一周年会,及稳企惠企工作会等。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培训费支出共6.46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5.7万元,增长363.87%,举办了聊城-彭水民营企业家互访互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召开专题会学习二十大、执委会等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7万元,增长364.74%,主要原因是开展聊城-彭水民营企业家互访互学能力提升培训及组织女企业家协会开展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劳务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电费、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是严控办公经费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1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项目编码:

50024300022P000010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11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3-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李晏玲

联系电话:

18996998977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84.58

214

214




其中:财政拨款

184.58

214

214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建立健全工商联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党、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协助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所属非公组织和会员企业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推动商会组织依法依规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指导组织所属商会和会员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商贸洽谈等商务活动;组织商会组织和工商界人士对外考察交流,协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诉求,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切实承担引导商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引导商会组织积极投身光彩和社会公益事业。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

建立健全工商联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党、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协助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所属非公组织和会员企业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推动商会组织依法依规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指导组织所属商会和会员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商贸洽谈等商务活动;组织商会组织和工商界人士对外考察交流,协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诉求,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切实承担引导商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引导商会组织积极投身光彩和社会公益事业。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

2022年彭水自治县工商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要求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落实“四会”要求,统筹引导和服务,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坚定信念信心,团结凝聚民营企业家主动作为,推动工商联形成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定性

全部完成

0

100

10.00

10.00




召开执委会常委会

场次

2

2

0

100

30.00

30.00




办公运转

工作日

定性

全部完成

0

100

40.00

40.00




切实引导商会及非公经济人士听党话、跟党走

元/年

定性

全部完成

0

100

10.00

10.00



提升非公经济人士对工商联工作的满意度

工作日

定性

全部完成

0

100

10.00

10.00




























2.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彭水自治县工商联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加强的职责

⑴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党、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

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职能。切实提升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能力和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⑶拓展工商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按照彭水三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商会、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积极探索网上工商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2、承接的职责

⑷把适合工商联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由县工商联行使。建立健全工商联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3、主要职责

⑸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商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商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商会组织的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商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⑹发挥民主监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对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诉求,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

⑺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商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引导商会组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投身光彩和社会公益事业。

⑻依法依章独立开展工作。指导全县工商联系统及商会组织的工作。

⑼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会员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推动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⑽促进所属行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推动商会组织依法依规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指导组织所属商会和会员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商贸洽谈等商务活动;组织商会组织和工商界人士对外考察交流,协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指导商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⑾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积极发挥在法律维权、民事商事调解、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作用,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⑿拓展工商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非公经济发展新情况,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积极探索网上工商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⒀建立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基础资料。建立健全和归口管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的基础资料,牵头办理表彰市、县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考察、推荐工作。

⒁加强对所属商会组织和会员的党建指导。协助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所属非公组织和会员企业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共4个行政编,和1个工勤编,内设1个机构处室,即为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预算及支出情况。包括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

1.整体支出规模:本部门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21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等。

2.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全年预算“三公”经费869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公务接待为36900元。决算数为45265.5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179.89元,公务接待费为34086元。

3.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的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工商联事业的发展。

(二)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30分),过程(40分),产出(10分),效益(20分),共设置了5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机关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展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组织实施:由财务人员根据实际进行填报;

分析评价: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与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如实填报与分析。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一)投入评价情况

通过召开执委会常委会、十四届三次主席(会长)会议暨集中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工商联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着力点,认真对标对表,逐项梳理贯彻,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具体化落实好党代会关于民营经济和工商联组织的各项任务举措,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在参与乡村振兴中积极探索、创新实践,持续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过程评价情况

2022年彭水自治县工商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要求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及思想引导,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发展信心,印发《2022年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彭商联发〔2022〕1号)、《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基层组织制度的通知》(彭商联〔2022〕9号)、以及《印发2022年大走访大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彭商联〔2022〕10号)等相关文件,扎实开展调研,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二是落实惠企纾困政策,保障民营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在4-6月集中开展稳企惠企集中攻坚行动,;三是狠抓创新驱动,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非公经济人士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责任,推动企业家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水平,引导企业家带头弘扬诚实守信优秀品质,涌现出了一个个先进典型,彭水的德济医院、博爱医院、扶元中医院、秋米口腔医院、赵氏口腔等民营医院派出医护人员176名,参与社会全员核酸检测750000余人次;汉葭街道商会、装饰建材商会、运输业协会、郁山镇商会、太原镇商会及民营企业太极泉水公司、康百矿泉水有限公司、华兰生物彭水县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彭水同城网、孔雀山庄、好品超市、宗衡商贸等大批商协会及会员企业向隔离点捐赠蔬菜、向交通卡口捐赠矿泉水、方便面等抗疫物资,输送返彭人员安全到家等,为我县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注入了强大力量;四是积极整合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村企(商会)结对帮扶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彭商联发〔2022〕2号)文件,组织引导77家民营企业18个行业商会、乡镇(街道)商会到39个乡镇(街道)296个村(社区)采取“一企多村”帮扶,全面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举办“2022年聊城—彭水民营企业家互访互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山东聊城和彭水70多位企业家及领导参加了培训,组织机关、汉葭街道商会、女企业家协会、装饰建材商会等商会近50家会员企业,前往太原镇高桥村、麒麟社区、区阳村开展消费帮扶农特产品现场采购定购活动;五是强化基层基础,夯实工商联组织体系,加强商会与机关建设。推动工商联形成新气象、展现新作为。

(三)产出评价情况

进一步帮助我县民营企业家牢固树立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坚定信念信心,团结凝聚民营企业家主动作为。

(四)效益评价情况

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民营企业家及各商会分别根据自身力量捐赠帮扶、开展抗旱送水、自觉投身“万企行万村”行动中等行动。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问题:无专设财务相应科室及编制,为办公室人员兼任。

下一步措施:加强对非专业财务人员的培训。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晏玲   023-7844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