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水苗族土家族 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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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水苗族土家族

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3. 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青少年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贯彻执行共青团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

4. 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 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 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在城镇化率较高的生态城市核心区、生态产业发展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7.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县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 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二)机构设置。

团县委核定行政编制为5人,实际在职3人;其中领导班子职数核定为3人,在职2人。内设两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和综合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3.01万元,支出总计453.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92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比上年增加100.75万元。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92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比上年增加10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01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0.75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比上年增加10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3万元,占18.61%;项目支出368.68万元,占81.38%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3.01万元、支出453.0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92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比上年增加100.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8万元,增长24.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96.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98万元,增长24.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了96.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3万元,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96.5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23万元,占76.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8万元,增长26.82%,主要原因是群众团体事务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86万元,占21.85%,较年初预算数不增不减。

3)卫生健康支出2.56万元,占0.74%,较年初预算数不增不减。

4)住房保障支出4.61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不增不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8万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了20.6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19.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9万元,下降48.08%,主要原因是邮电支出减少4.35万元,劳务费减少4.44万元,工会经费减少3.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1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5万元,增长2015%,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7.75万元,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53万元。本年支出10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01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47.75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53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5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1.9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2万元,增加93.62%,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批次,6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2021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无法计算增长率),主要原因是开展了一次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184.64%,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8万元,下降48.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一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XX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366.68万元。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2年青少年校外教育资金

项目编码:

50024323T000003410994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108-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3-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代春艳

联系电话:

13648208234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3,009,295.86

2,919,295.96

2,919,295.96

100

10.00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9,295.86

2,919,295.96

2,919,295.96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正确领导,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积极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青年的职能作用,着眼于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形式,不断深化团的各项工作。开展青少年活动,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坚持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正确领导,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积极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青年的职能作用,着眼于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特点,创新工作形式,不断深化团的各项工作。开展青少年活动,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全年坚持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正确领导,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积极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青年的职能作用,着眼于新形势下青年工作的特点,创新了工作形式,不断深化了团的各项工作。开展了青少年活动,促进了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保障团县委在编人员的正常办公

=

5

5

0

100

15.00

15.00




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

万元

291.93

291.93

0

100

20.00

20.00




受众满意度

%

100

100

0

100

30.00

30.00




举办活动场数

场次

120

120

0

100

10.00

10.00




项目执行率

%

=

100

100

0

100

15.00

15.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团县委202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

项目编码:

50024322T000002044185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108-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

财政归口处室:

003-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代春艳

联系电话:

78442132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415,700.00

1,415,700.00

1,415,7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415,700.00

1,415,700.00

1,415,7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发放在岗65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

用于发放在岗65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

发放在岗65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补助人数

人/次

65

65

100

20

20




补助到位时间

30

28

100

20

20




补助按时到位率

%

100

100

100

20

20




保障志愿者生活

元/人·次

21780

21780

100

20

20




群众满意度


定性

1

100

10

1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孙毓优,023-78445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