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乌江画廊生态旅游示范带建设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乌江画廊示范带党工委、县乌江画廊示范带管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县委和县政府授权或委托,履行摩围山旅游度假区、蚩尤九黎城景区以及乌江画廊沿线旅游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
(一)县乌江画廊示范带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对县乌江画廊示范带管委会实行政治领导,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2.负责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负责县乌江画廊示范带管委会干部队伍建设。
3.负责县乌江画廊示范带管委会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和统战群团等工作。
4.承担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乌江画廊示范带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开发区域内旅游开发建设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开发区域内旅游开发建设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开发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和土地推介工作。
4.负责开发区域内旅游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5.负责开发区域内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6.负责开发区域内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土地征收、土地流转和房屋拆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8.负责开发区域内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稳定、政务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综合协调。负责重点交办任务的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和入驻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具体负责起草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宣传和土地推介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兑现落实对引进企业的扶持政策。
(二)规划建设科。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开发区域内旅游开发建设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开发区域内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各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准方案组织施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土地征收、土地流转和房屋拆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协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乌江画廊生态旅游示范带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乌江画廊示范带管委会)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乌江画廊生态旅游示范带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乌江画廊示范带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与县乌江画廊示范带管委会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290.32万元,支出总计45,290.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14.45万元,增长16317.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0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6.45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5,29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14.45万元,增长16317.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0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90.3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290.3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5,014.45万元,增长16317.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0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32万元,占0.6%;项目支出45,020.00万元,占99.4%。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290.3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016.45万元,增长16437.2%。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0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16.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6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6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35万元,占8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9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08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6.2%,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10.02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17.88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公积金、工资费用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人员社保、公积金、基本工资等。公用经费3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8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机关机关运转,支出包括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彭水县摩围山创建国家度假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债券资金。本年支出4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彭水县摩围山创建国家度假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债券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8万元,增长76.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4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2021年11月由机关事务局调配公车一辆,新增费用。2021年11月增加公务公车一辆,用于公车运行维护。
公务接待费2.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客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29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7.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专技人员培训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8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
项目名称: |
驻村工作经费 |
项目编码: |
|
自评总分: |
100分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县财政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张琼 |
联系电话: |
78818600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万元 |
0.00 |
2万元 |
100%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万元 |
0.00 |
2万元 |
100% |
|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驻村人员工作经费 |
保障驻村人员工作经费 |
用于保障驻村人员工作经费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产出指标 |
人/户 |
≥ |
98 |
98 |
|
100 |
40 |
40 |
|
|
|
效益指标 |
所 |
≥ |
98 |
98 |
|
100 |
40 |
30 |
|
|
|
效益指标 |
|
定性 |
98 |
98 |
|
|
|
5 |
|
|
|
满意度指标 |
人/户 |
≥ |
98 |
98 |
|
10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元/月 |
= |
98 |
98 |
|
|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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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琼 023-7881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