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为县发展改革委(县招商投资促进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组织或承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负责落实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2、具体职责任务。
(1)拟订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负责各类投资活动的联络、接待、洽谈和协调服务工作。
(2)协调全县招商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包装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编印、信息发布和招商项目库的建立;负责具体项目的对外招商。
(3)负责分析研究招商引资形势,加强与国内外、市内外招商信息的交流,全面掌握招商引资动态。
(4)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数据的登记、统计、审核、建库、分析和编报工作。
(5)负责落实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相关部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6)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7)承办市人民政府“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彭水县参展参会具体事务。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招商服务中心设核定事业编制20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数6个;现实际在编在职人数为11名。
1、综合科。
负责处理中心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等日常事务,搞好综合协调服务;负责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各类统计数据的综合汇总;统筹招商引资项目的包装和宣传推广工作,对外发布招商项目和招商信息;承担做好市对县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统筹“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彭水县参展参会的具体事务。
2、文旅产业科。
负责拟订旅游文化、商贸物流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和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负责及时整理、统计和上报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各项数据;负责收集国内外客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库;负责组织和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招商活动;牵头相关产业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参与项目投资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3、现代服务业科。
负责拟订现代服务业、新城开发、基础设施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和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负责及时整理、统计和上报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各项数据;负责收集国内外客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库;负责组织和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招商活动;牵头各类入县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参与项目投资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4、生态产业科。
负责拟订生态工业、生态农业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和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负责及时整理、统计和上报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各项数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投资促进工作年度考核;负责收集国内外客商信息,建立客商信息库;负责组织和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招商活动;牵头各类入县投资企业的接洽及项目谈判;参与项目投资合同的起草、审核和签订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5、招商信息科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推荐宣传,策划招商活动方案及宣传工作;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工作;负责宣传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全县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承担重点项目客商的接待工作。
6、招商推介科
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包装、编印,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客商资源库、商会、行业协会信息库、产业龙头企业信息库、彭水籍在外成功人士信息库等;整理、汇总全县在谈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为项目评估、跟踪、推进提供参考依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61.85万元,支出总计461.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7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6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7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项目经费。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6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7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的增加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48.81万元,占总支出的53.87%,项目支出213.04万元,占总支出的46.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1.8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3.27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及项目经费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7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3.27万元,增长8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48.81万元,占总支出的53.87%,项目支出213.04万元,占总支出的46.13%。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和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7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3万元,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32万元,占4.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年底退休职工,相应减少了社保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9.48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年底由退休职工,相应减少了社保缴纳。
(4)农林水支出31.04万元,占6.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东西协作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11.31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6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全县公积金基数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5万元,增长12.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绩效目标考核奖励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绩效、社保、工资等。公用经费4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开支增加。公用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共计8.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15万元,下降了13%,较上年减少了0.24万元,下降了2.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车制度管理及号召单位领导干部绿色出行。
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共计2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0.85万元,下降了4%,较上年减少了0.18万元,下降了0.84%。主要原因是在来彭考察人数逐年上升的基础上厉行节约。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共计8.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15万元,下降了13%,较上年减少了0.24万元,下降了2.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了公车制度管理及号召单位领导干部绿色出行。2022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共计2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0.85万元,下降了4%,较上年减少了0.18万元,下降了0.84%。主要原因是在来彭考察人数逐年上升的基础上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1批次,17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0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的预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2021年没有产生培训费的开支,2021年疫情严峻,外出培训减少。无相应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11.043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4300022P000014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117-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 |
财政归口处室: |
003-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葛娟 |
联系电话: |
1899696909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235128.92 |
4618496.07 |
4618496.07 |
100 |
1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35128.92 |
4618496.07 |
4618496.07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更好发挥驻村工作对脱贫攻坚重要作用,激励和督促驻村干部用心用力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工作,带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更好发挥驻村工作对脱贫攻坚重要作用,激励和督促驻村干部用心用力做好脱贫攻坚后续工作,带领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
2022年招商项目完满完成,认真落实好巩固脱贫攻坚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建设工作。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联系购买贫困户农产品 |
元 |
> |
2000 |
2000 |
0 |
100 |
20 |
20 |
||||||||||||
吃住干三在村 |
天 |
> |
264 |
264 |
0 |
100 |
20 |
20 |
||||||||||||
路灯安装 |
个 |
= |
150 |
150 |
0 |
100 |
20 |
20 |
||||||||||||
每月遍访 |
次 |
≥ |
12 |
12 |
0 |
100 |
20 |
20 |
||||||||||||
介绍企业投资壮大发展集体经济 |
家 |
≥ |
10 |
10 |
0 |
100 |
20 |
20 |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西洽会工作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24322T000000099544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117-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 |
财政归口处室: |
003-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葛娟 |
联系电话: |
1899696909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900000 |
9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000 |
9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认真开展筹办西洽会相关工作,合理合规使用西洽会专项资金。 |
全年完成目标效果显著,工作正常开展,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数量指标的多少 |
% |
≥ |
90 |
90 |
0 |
30 |
30 |
|||||||||||||
及时性 |
% |
≥ |
100 |
100 |
0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100 |
100 |
0 |
20 |
20 |
|||||||||||||
服务对象对招商工作的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 |
10 |
|||||||||||||
经济成本 |
% |
≥ |
100 |
100 |
0 |
10 |
10 |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招商工作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24322T000000099504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117-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 |
财政归口处室: |
003-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葛娟 |
联系电话: |
1899696909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900000 |
9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000 |
9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严格落实招商工作,按规定合理合规的使用招商工作经费。 |
全年完成目标效果显著,工作正常开展,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数量指标的多少 |
% |
≥ |
90 |
90 |
0 |
30 |
30 |
|||
及时性 |
% |
≥ |
100 |
100 |
0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100 |
100 |
0 |
20 |
20 |
|||
服务对象对招商工作的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 |
10 |
|||
经济成本 |
% |
≥ |
100 |
100 |
0 |
10 |
10 |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区县协同发展招商工作 |
项目编码: |
50024323T000002763178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117-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招商服务中心 |
财政归口处室: |
003-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葛娟 |
联系电话: |
18996969090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10431 |
310431 |
||||||||
其中:财政拨款 |
310431 |
310431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严格落实招商工作,按规定合理合规使用招商工作经费。 |
全年完成目标效果显著,工作正常开展,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数量指标的多少 |
% |
≥ |
90 |
90 |
0 |
30 |
30 |
|||
及时性 |
% |
≥ |
100 |
100 |
0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100 |
100 |
0 |
20 |
20 |
|||
服务对象对招商工作的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0 |
10 |
10 |
|||
经济成本 |
% |
≥ |
100 |
100 |
0 |
10 |
1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A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A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谢雪梅 023-784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