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3009150363J/2025-0068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发布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本级)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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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本级)

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县移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是:承担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政策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登记、申报和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的报批和指导实施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彭水县移民服务中心设综合科、规划管理科、安置迁建科、后期扶持科和政策宣传科5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527.72万元,支出总计527.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3.91万元,减少86.65%。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4年未使用后扶预算资金支付后扶项目款。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52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3.91万元,减少86.65%。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4年未使用后扶预算资金支付后扶项目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7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52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23.91万元,减少86.65%。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4年未使用后扶预算资金支付后扶项目款。其中:基本支出232.54万元,占44.07%;项目支出295.18万元,占55.9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均为527.7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分别减少3423.91万元,分别下降86.65%。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4年未使用后扶预算资金支付后扶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09万元,下降36.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1.00%。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退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4年未使用后扶预算资金支付后扶项目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9万元,下降8.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减少8.00%。主要原因是驻村队员工作经费列入项目支出核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20万元,占17.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社保测算基数调增,导致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2.15万元,占5.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农林水支出164.30万元,占70.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2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4.89万元,占6.0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0.2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3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相应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3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6万元,下降1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相应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6.82万元,下降91.81%。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主要使用存量资金支付。本年支出29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6.82万元,下降91.81%。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支出主要使用存量资金支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坚持过紧日子,做到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6万元,下降34.0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年限已久,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移民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2万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年限已久,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移民工作业务单位等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69.3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46.26%。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4.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100%。本年度无培训相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81万元、水电费0.02万元、邮电费7.17万元、差旅费5.33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工会经费2.8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38万元、其他交通费8.3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6万元,下降1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人,相应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肖娜  023-7884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