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开发建设
服务中心(本级)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是为彭水新城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业专项规划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承担彭水新城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土地征收、流转和房屋拆迁等有关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招商引资,承办策划各类招商活动,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为县新城管委会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新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目前现有七级职员1名,九级职员4名,专技十级1名,本年无人员变动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11.03万元,支出总计111.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普调,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的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普调,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普调,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1.03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1.03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普调,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普调,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普调,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8万元,占8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涉及人员五险一金基数调整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4万元,占10.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15.63%,主要原因是涉及人员五险一金基数调整等。
(3)卫生健康支出4.59万元,占4.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涉及人员五险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占4.6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4万元,增长7.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工资普调,社保及公积金基数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人员外出培训及差旅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4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30.77%,主要原因是为了节约开支,本年度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为下属事业单位,单位所用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023-78892699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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