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工业园区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彭水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部署。研究制定园区发展相关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实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按程序和权限编制园区综合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依据国家和市、县产业政策,统筹园区产业布局,提出加快园区建设的政策措施。3.负责园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协调推进园区重大投资项目建设。4.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招商项目入园的审批报批,帮助招商企业入园落地、协议执行及相关协调服务工作。5.负责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管理入园企业并向其提供服务,引导和保障园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题,为园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咨询。负责园区违约项目、停产企业的清理、清退工作。6.负责园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统计工作,服务助推园区实体经济发展。推进园区企业科技创新、大数据运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制度,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协助入园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7.负责园区财政预算、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收集工作。8.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出让、规划控制和拆除违章建筑等相关工作。9.按属事原则做好园区涉企信访矛盾化解和有关行政诉讼等工作。10.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接受委托或授权开展相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工作。11.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贯彻执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政策。
(二)机构设置
彭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办公室、招商服务和经济运行科、规划建设管理科3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综合发展事务中心,属于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4571.56万元,支出总计24571.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83.71万元,下降66.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457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83.71万元,下降66.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71.56万元,占80.87%。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4571.5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9083.71万元,下降101%。其中:基本支出127.28万元,占0.52%;项目支出24444.28万元,占99.48%.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71.56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数减少49083.71万元,下降66.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7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83.71万元,减少59.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89.66万元,增长241.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83.71万元,减少59.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89.66万元,增长241.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45.25万元,占9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70.57万元,增长263.4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6万元,占0.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0.21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0.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5)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3.34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用于人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万元,增长86.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被合并单位预算经费转入,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2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被合并单位预算经费转入,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00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4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00万元,下降8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后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虽然人员增加,但严控支出,厉行节约,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2.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企业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招商项目及招商企业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我单位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支出、差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2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单位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9628.26万元。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茂秀 023-7884359
无障碍
关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