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妇联主要职责1.坚持正确的整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级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和市、县党委在思想上、整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2.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3.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女干部。
4.指导和推动农村妇女开展种、养殖、加工业的技术培训和评比活动,组织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并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5.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促进各类妇女人才成长。6.代表全县妇女儿童参加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委推荐优秀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监督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政府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受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7.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妇女组织网络,拓宽妇女工作领域,开展妇女理论、业务、文化、科技等培训,做好家庭教育、少年儿童工作,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8.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发展同全市乃至全国各地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巩固妇女的大团结。9.争取和接受外援项目,并组织实施。10.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县妇联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加大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的指导培训力度,关注农村贫困妇女、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不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业务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提升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各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引导我县广大妇女为推进生态保护发展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全年县妇联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1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县妇联公车运行及维护费5.6万元,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及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3.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