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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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委巡察办承担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开展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办设2个内设机构:联络科、督查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46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21.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1.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06.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9.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9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21.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21.4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46万元,比2021年减少2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6万元,比2021年增加28.56 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县委巡察机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元,比2021年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主要用于常规巡察、交叉巡察等重点工作。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8万元,比2021年减少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1.85万元,比上年增加14.85万元,主要原因为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6.4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攀  联系方式:1992334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