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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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的职责

⑴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党、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

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职能。切实提升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能力和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⑶拓展工商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按照彭水三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商会、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积极探索网上工商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2、承接的职责

⑷把适合工商联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由县工商联行使。建立健全工商联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3、主要职责

⑸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商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商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商会组织的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商会组织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⑹发挥民主监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对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了解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诉求,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

⑺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商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推动构建良好政商关系;引导商会组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投身光彩和社会公益事业。

⑻依法依章独立开展工作。指导全县工商联系统及商会组织的工作。

⑼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会员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推动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⑽促进所属行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推动商会组织依法依规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指导组织所属商会和会员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商贸洽谈等商务活动;组织商会组织和工商界人士对外考察交流,协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指导商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⑾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积极发挥在法律维权、民事商事调解、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作用,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⑿拓展工商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非公经济发展新情况,扩大工商联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的有效覆盖;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覆盖,积极探索网上工商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⒀建立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基础资料。建立健全和归口管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的基础资料,牵头办理表彰市、县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考察、推荐工作。

⒁加强对所属商会组织和会员的党建指导。协助县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所属非公组织和会员企业抓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内设1个机构处室,即为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7万元,主要是综合定额人均经费和办公自动化租线费减少5万元、驻村工作经费减少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8.1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4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7万元,主要是综合定额人均经费、办公自动化租线费减少5万元、驻村工作经费减少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58万元,比2021年减少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8万元,比2021减少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将2022年目标绩效考核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万元,比2021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人员减少1人,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8.69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公务接待费3.69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尽量减少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龄较大,车子维修及保养费用相应递增;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新购置公务车工作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52万元,比上年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自动化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4.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晏玲  联系方式:023-7844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