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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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家、重庆市有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并实施行政审批有关政策、制度;2.对具有行政执法、审批、收费等行政职能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查,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3.对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查,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4.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5.对未进入中心统一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或单位进行清查;6.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的前置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组成部分进行监督、管理,并予以公示;7.规范、简化审批程序,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督促各部门提高办事效率;8.受理企事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的需行政审批的申请(包括申领许可证、办理登记、批准文件等),按规定直接办理或转呈有关上级部门办理;9.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建设,监督、管理、公示公共服务项目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10.加强乡镇行政审批代办室建设,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事项;11.对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指导、管理和考核,确定各单位进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并接受在行政审批事项受(办)理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12.负责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加强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完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等工作;1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加强政务信息公开;14.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内设 3个机构处室,分别是综合科、协调督办科、网络管理科。下属0个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1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147.0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7.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1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10.5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147.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5.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1.7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2万元,比2021年减少14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4万元,比2021年减少5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08万元,比2021年减少9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36.85万元以及驻村人员减少和“一窗综办”窗口工作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开展政务公开和驻村扶贫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减少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5万元,比上年减少8.59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3.0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琼   联系方式:023-7844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