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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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融媒体中心主要宗旨:传递党政声音,关注社会民生,服务区域发展。职能职责:1.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发挥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桥梁纽带作用;2.负责推进县级媒体融合,做好媒体融合推广工作,做好媒体平台重大宣传、主题策划;3.负责做好本地报纸出版、电视频道、电台频率、融媒体中心网站、手机报、手机台、“两微一端”、抖音等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营、刊载、播发等工作;4.负责依法运营和刊播广告;5.做好中央、市、县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的无线传输覆盖和转播工作,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安全;6.负责中心党的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融媒体中心是县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立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总编室、采访部、新媒体部、广播节目部、电视节目部、报刊编辑部、外宣部、专题部、技术部、广告部、党建人事部、活动策划部、无线覆盖部(高山台)、大数据部)有事业编制82人;事业在职人数68人,退休30人,遗属补助1人,合计人数9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1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1.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减少537.98万元,主要是基本经费拨款减少199.91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338.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1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69.39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6.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6.8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减少537.9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99.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38.07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1.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30万元,比2021年减少53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37万元,比2021年减少199.9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职工的绩效目标考核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7.93万元,比2021年减少338.07万元,主要原因是聘人员经费、重庆网络广播电视联盟合作经费、电视剧、电视栏目购片费、《彭水日报》采编印经费 、“苗乡彭水”APP运行经费、全媒体采编系统租赁费、数字版运行经费、项目经费的减少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16万元、遗属补助0.93万元、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41万元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2.56万元,比2021年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18.00万元,比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6万元,比2021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11.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新闻采访公务车3辆、高清电视外场转播车1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许维娜     联系方式:  023-7884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