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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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4.指导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 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5.指导推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成员社关系,完善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消费、金融、土地托管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6.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牵头推进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三社融合发展工作,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承担全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7.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负责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资本);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乡镇(街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8.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内设五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资产财会科、经济发展与信息科、合作指导科、监事会办公室。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合作经济联合社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同样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1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82.94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22.8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0.08万元所致。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1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60.0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9.8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7.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9.3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82.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0.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22.8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3万元,比2021年增加13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16万元,比2021年增加1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入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所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6.86万元,比2021年增加12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107.79万元编入项目预算、遗属和三类人员的经费17.07万元纳入项目预算编制及驻村工作经费减少2万的收入差额所致,主要用于保障遗属、三类人员、驻村工作人员经费及废弃农膜回收等重点工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7.45万元,比2021年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2.45万元,比2021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定额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需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13万元,比上年增加3.63万元,主要原因为新招录1人、调入3人致使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6.8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玉麟    联系方式: 023-7844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