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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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县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青年和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贯彻执行共青团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定。

4.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在城镇化率较高的生态城市核心区、生态产业发展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县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

9.团结、教育、引领广大青少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引领和服务广大青少年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单位构成

团县委内设两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和综合部下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是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2.7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88.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 120.77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拨款增加 24万元,实际在岗人数团县委增加1名,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增加2名。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2.7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95.93 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82.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81 万元,其他支出2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20.7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6.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88.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8.70万元,比2022年增加 9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3.35万元,比2022年增加 8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等,主要用于保障团县委4名在职人员,县青少年活动中心2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45.35万元,比2022年增加 16.23万元,主要原因是申报项目资金增加,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万元,比2022年增加 2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校外联项目增加,主要用于支持区县青少年校外教育相关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5.92 万元,比2022年增加 0.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92 万元,比2022年增加0.02 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9.74万元,比上年增加 10.18 万元,主要原因为团县委在职人员增加1名,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在职人员增加2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45.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代春艳  联系方式: 023-7844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