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07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举措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新型智库建设。

4.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7.拟订全县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行业,负责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新闻媒体在彭分支机构等的服务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新闻记者证办理的审核上报工作。

8.承担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贯彻落实互联网安全、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统筹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全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0.按有关权限管理电影行政事务,监督管理电影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11.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县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12.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县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3.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政策举措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14.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指导拟订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口径。

15.负责组织开展新闻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指导推动与县外新闻管理机构,主要新闻媒体和智库的合作传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内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港澳台的宣传工作。

16.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统筹协调党史工作。归口领导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受县委委托,代管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18.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及负责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委宣传部内设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理论科、宣教科、新闻科、网络信息科、新闻出版科(扫黄打非办)、文明文化科。下属3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彭水自治县社科联(参公)、彭水自治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彭水自治县新时代文明指导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68.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经费拨款增加9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拨款增加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4.0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3.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68.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7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4万元,比2022年增加9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6万元,比2022年增加20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和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5万元,比2022年减少1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万元,比2022年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两个,分别是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少年宫30万、乡村学校少年宫阵地建设40万,主要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相关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9.95万元,比2022年减少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22年减少6.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整体调减支出;公务接待费14.95万元,比2022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开支、整体调减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2年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规定、整体调减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9.56万元,比上年增加21.9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和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顺琦    联系方式:电话:023-7844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