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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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和上级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参与、教育、建设”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全总、市总的决议和决定,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按照县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做好劳动关系协调,认真开展“送温暖”工程。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和推荐以及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审查、审计工作。

(二)单位构成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综合服务部2个部室。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工服务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4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2.44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经费拨款增加82.01万元,行政退休2人经费减少29.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78.11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9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2.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3.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89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45万元,比2022年增加5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5万元,比2022年增加5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万元,比2022年增加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人员补助纳入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驻村人员工作经费、开展工会合格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之家评选活动、上解市总工会工会经费、举办全县职工活动等重点工作。

彭水自治县总工会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6.8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11.8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34万元,比上年增加5.2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1个二级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1.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已询价在采购中,因采购纯电动轿车,车辆无现货),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夏高强    联系方式:023-7849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