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江流域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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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江流域产城景融合发展示范带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产城景融合发展相关管理制度。

2.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产城景融合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和土地推介工作。

4. 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开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5. 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6. 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

7.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开发区域内土地征收、土地流转和房屋拆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8. 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9.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1.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值班、综合协调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点交办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协调相关部门兑现落实对引进企业的扶持政策工作;负责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营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工会、群团等工作。

2. 规划建设科。根据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产城景融合发展建设相关规划,并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和土地推介工作;负责对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产城景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安全生产监管和信访稳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土地征收、土地流转和房屋拆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协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区域内生态环境、人文景观、旅游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47.6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人员预算,经费拨款增加4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4.6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0万元,其他支出0.3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4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万元,比2023年增加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万元,比2023年增加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人员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郁江示范带管委会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23年增加2.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3年增加2.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01万元,比上年增加7.0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人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一是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二是所有特定目标类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海燕联系方式:023-7884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