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山区民族地区强县富民现代化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县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财政部“五个坚持”理念,牢牢把握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承压前行,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2亿元,增长19.7%,完成预算的101.9%。其中:税收收入12.6亿元,增长2.6%;非税收入18.6亿元,增长3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3亿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调入资金3.3亿元、上年结转10.6亿元后,收入总计101.7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7亿元,增长1.8%,完成预算的95.2%。加上上解支出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7亿元,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亿元、调出资金319万元、结转下年10.4亿元后,支出总计101.7亿元。
2.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亿元,下降15.6%,完成预算的101.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1亿元,下降17.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8亿元,增长0.1%;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2亿元,增长18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7亿元、调入资金319万元,以及上年结转2.9亿元后,收入总计33.9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2亿元,增长7.5%,完成预算的89.4%。加上上解支出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结转下年1.9亿元,以及调出资金2.6亿元后,支出总计33.9亿元。
3.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8亿元,与上年持平,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7万元后,收入总计0.8亿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增长1754.4%,完成预算的1854.4%。加上调出资金0.7亿元后,支出总计0.8亿元。
(二)县级(含街道)预算执行情况
1. 县级(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2亿元,增长19.7%,完成预算的101.9%。其中:税收收入12.6亿元,增长2.6%;非税收入18.6亿元,增长3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3亿元,以及调入资金3.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上年结转10.6亿元后,收入总计101.7亿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9.2亿元,增长0.7%,完成预算的95.7%。加上上解支出1.2亿元、补助乡镇支出8.5亿元、结转下年1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7亿元、调出资金3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亿元后,支出总计101.7亿元。
县级主要支出执行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亿元,下降12.2%;公共安全支出2.3亿元,下降24.5%;教育支出15.3亿元,增长2.2%;科学技术支出0.2亿元,增长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亿元,增长7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亿元,增长9.7%;卫生健康支出4.5亿元,增长6.9%;节能环保支出2.1亿元,增长10%;城乡社区支出2.4亿元,增长16.9%;农林水支出13.3亿元,增长8.4%;交通运输支出6.3亿元,下降23.1%;住房保障支出2.7亿元,下降37.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亿元,下降50%;债务付息支出2.2亿元,增长1.8%。
2. 县级(含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2亿元,下降15.6%,完成预算的101.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1亿元,下降17.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8亿元,增长0.1%;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0.2亿元,增长18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7亿元、调入资金319万元,以及上年结转2.9亿元后,收入总计33.9亿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亿元,增长6.5%,完成预算的89.4%。加上上解支出0.7亿元、补助乡镇支出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结转下年1.9亿元,以及调出资金2.6亿元后,支出总计33.9亿元。
3.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8亿元,与上年持平,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7万元后,收入总计0.8亿元。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1亿元,增长1754.4%,完成预算的1854.4%。加上调出资金0.7亿元后,支出总计0.8亿元。
(三)汇总乡镇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经汇总,乡镇收入总计8.5亿元,均为县级财政补助。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本级支出8.5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汇总,乡镇收入总计0.2亿元,均为县级财政补助。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本级支出0.2亿元。
(四)重点专项事项
1. 预备费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年初预算预备费0.8亿元,年度执行中未动用,结余部分按规定全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亿元,年度执行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用于化债,年末品迭超收收入、结余资金等方式补充余额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7亿元。
2. “三保”支出情况。按照财政部最新统计口径,2025年全县实现“三保”支出29.4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7.1亿元、保工资支出20亿元、保运转支出2.3亿元。
3. 政府债务管控情况。全年争取到位政府债券资金30.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8.5亿元、置换债券资金21.6亿元,主要用于新城片区河道整治、张家坝幼儿园等12个建设项目、到期政府债务还本及隐性债务化解。全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8.7亿元,其中:主权外债还本付息0.2亿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97.6亿元,低于政府债务限额,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5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主要政策落实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 财源培育提质增效,收入规模稳步增长。始终把抓收入、稳增长作为财政工作首要任务,坚持挖潜增收拓存量、培育财源扩增量、向上争资补总量,构建多元协同、稳定可持续的收入保障体系。税收征管精准发力。压实征收部门责任,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动态监管,开展房地产领域、非煤矿产品等重点行业税费治理,加大欠缴税费清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全年完成税收收入12.6亿元、增长2.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3%,税收占比居渝东南第2位。非税征管规范有序。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不断拓宽非税收入渠道,建立“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分类施策”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全面梳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项目,实现收费项目“明码标价”、征收流程“阳光透明”。全年完成非税收入18.6亿元、增长34.8%;完成土地及其他基金收入10.2亿元,居渝东南第2位。向上争取成效显著。强化资金分配政策分析,完善向上争资考核办法,充分调动部门争资积极性,着重围绕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提高项目申报精准度和成功率。全年累计争取中央、市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45.3亿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0.1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及隐性债务化解。
2.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力向重点领域、民生实事倾斜,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全年实现“三保”支出2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7.8%。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切实加强民计民生保障。教育领域投入资金15.3亿元,确保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及时兑现学生资助、学前大班免保育教育费等政策,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领域投入资金4.6亿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全力守护群众健康;社会保障领域投入资金10.5亿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残疾人等补助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文化旅游领域投入资金2.8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聚焦补短板促发展。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不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交通运输领域投入资金6.3亿元,支持保高铁开通、渝湘复线全面贯通,推进乡镇三级公路、“四好”农村路、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保障居民高效便捷出行;节能环保领域投入资金2.7亿元,支持乌江郁江流域综合治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清洁能源发展、土壤污染防治;住房保障领域投入资金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农村传统村落保护,落实房交会优惠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聚焦乡村全面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累计投入各类财政资金7.8亿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5.9亿元、整合涉农资金0.8亿元、东西协作资金0.5亿元、区县协同发展资金0.6亿元;足额兑付耕地地力补贴,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推动油茶发展、森林抚育管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实施,支持抗旱水源工程、排洪沟修复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保障农业灌溉和城乡饮水安全,累计实现农林水支出17.7亿元。
3. 改革创新纵深推进,财政治理效能提升。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预算管理改革稳步推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支出分类管理和标准管控,实现部门预算项目的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从源头压减低效无效支出。2025年,清理收回低效无效资金1.6亿元,全部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实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政策走”。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覆盖。开展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实现“三本预算”资金全覆盖、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全覆盖。对7个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6亿元。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部门预算,压减所涉项目部门预算417万元。财政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聚焦预算编制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相继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乡镇财政运行专题调研。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采购流程,节约财政资金0.7亿元,节约率达11.2%。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0个,送审金额5.9亿元,审减金额0.6亿元,综合审减率9.5%。国有资产盘活成效明显。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充分挖掘资产潜力,全力推动“沉睡资产”转化为“活力资本”,全年盘活资产31亿元,回收资金20亿元。
4. 风险防范化解有力,财政运行平稳安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风险防范化解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强化底线思维,压实防控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地方债务风险有效化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建立“债务监测—风险预警—化解处置”全链条工作机制,对政府债务实行常态化监控,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确保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限额内。合理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争取上级支持等多种方式,化解隐性债务14.6亿元,债务化解成效居全市A档。财政运行风险有效防范。建立财政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围绕收入波动、支出压力、“三保”保障、库款保障系数等关键指标,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加强财政资金调度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基层财政运行持续稳健。完善县乡财政结算机制,加大对乡镇(街道)激励约束力度,有效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加强基层财政管理指导,组织乡镇(街道)财政干部参加业务培训8场次,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基层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对乡镇(街道)“三保”支出、运行风险等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解决基层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政权平稳运行。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等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的预算安排,以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认真执行各项财政收支预算。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情况,主动向县人大专题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债务管控情况等,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机制,坚持沟通先行,共商解决方案。全年办理涉财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办结率和时效率均为100%。
各位代表!“十四五”时期是彭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彭水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就的五年。五年来,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竭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管财”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完成了“十四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十四五”期间财政收入总量稳中有升,质量不断优化,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25年完成本级财政收入42.1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14.5亿元,年均增长8.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完成31.2亿元、12.6亿元,均创历史新高,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120.4%、33.6%。
财政保障精准高效。坚持“有保有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有力支撑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十四五”期间累计实现本级财政支出461.3亿元,较“十三五”增长14.5%。
财政改革纵深推进。持续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改进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安排的细化度、精准性、有效性。实施部门预算零结转制度,收回年底结余资金并统筹使用,提高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统筹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厘清县与乡镇事权和支出责任,科学划分乡镇财权,力求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风险防控扎实有力。坚决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法定政府债务余额始终控制在限额以内,风险总体可控。“十四五”期间累计化解隐性债务70.6亿元,政府综合债务率从“十三五”末的257%下降至191%。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加强资金支付审核与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高效、规范。
三、2026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科学编制好2026年财政收支预算,认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我县经济运行平稳、稳中有进,同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运行形势不容乐观。一方面,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新兴财源培育见效尚需时日,税收难以在短时期内实现大幅增长,资产盘活处置、土地出让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加之上级转移支付增量非常有限,财政保障能力还不够强。另一方面,刚性支出快速增长。教育科技、社保就业、特困救助等保障政策逐年增加,基础设施补短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支出需求大,加之兜住“三保”底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暂付性款项清理任务重,财政支出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总体来说,2026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运行更趋“紧平衡”。
正视困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县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仍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政府债券工具组合,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增强地方自主可用财力,为地方发展松绑减负、增添活力。同时,抢抓国家超常规宏观政策以及全市一揽子“政策包”机遇,做好项目前期包装深度、衔接争取力度,有利于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市级盘子。综合考虑,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2.7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预期目标13.2亿元、增长5%。
(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牢牢把握稳进提质、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聚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面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持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三)财政重点工作措施
1. 聚焦扩量提质,构建稳定可持续的收入保障体系。强化税源培育赋能。围绕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加大财源培育力度,支持特色农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红薯、中药材、山葵等优势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产业税收贡献。推动生态工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创新,培育壮大新兴工业税源。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带动餐饮、住宿、零售等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型消费税源。提升收入征管效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和风险分析,实现“以数治税、精准征管”。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加大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清单制度,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项目的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盘活,全面梳理闲置房屋、土地、矿产等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出让、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闲置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精准把握中央、市级财政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重点,围绕“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紧扣“发展所需、当前所急、群众所盼”,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债券额度和政策支持。
2. 聚焦精准发力,优化财政支出保障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始终把“三保”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三保”资金优先保障机制,实行“三保”标识管理制度,强化动态监控,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开展“三保”支出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隐患。加大对基层“三保”支持力度,通过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方式,缓解基层财政压力,确保基层政权平稳运行和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制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清理规范一般性支出,从严审批新增支出事项,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应压尽压,将节省的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实事。全力保障重点支出。统筹涉农资金、衔接资金、债券资金等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全县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教育、环保、科技等法定支出和乡村振兴投入力度,集中财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 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格根据项目支出体系及市级“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按项目重要性和绩效预期优化支出配置,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预算编制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衔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坚决杜绝“先支出、后补账”等违规行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深化全过程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所有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结果导向,强化成本效益分析,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责任追究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对绩效评价较差的项目压减资金或取消项目,推动财政资金从“重投入”向“重效益”转变。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积极配合市级推进“财政智管”平台建设,实现财政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和数据共享。加强财政大数据分析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收入预测、支出监控、风险预警等工作,提升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聚焦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资金挪用、违规举债等违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完善财政监督协同机制,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4. 聚焦风险防控,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底线。常态化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坚持“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实时掌握债务规模、结构和风险状况,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合理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项目收益等多种方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建立健全财政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收入波动、支出压力、“三保”保障、库款保障系数等关键指标,设置风险预警阈值,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防范化解财政金融关联风险,维护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加强基层财政风险防控。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通过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方式,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加强基层财政管理指导,开展乡镇(街道)财政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基层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对乡镇(街道)“三保”支出等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解决基层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2026年预算草案
(一)全县预算草案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2.7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3.2亿元,增长5%,非税收入19.5亿元,增长5%。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35.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亿元,以及调入资金1.6亿元、上年结转10.4亿元后,收入总计85.1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8.7亿元,增长5.1%。加上上解支出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1亿元后,支出总计85.1亿元。
2.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9.8亿元,下降3.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8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0.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亿元后,收入总计14.7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3亿元,下降5.1%。加上上解支出0.8亿元、调出资金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亿元后,支出总计14.7亿元。
3.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8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57万元后,收入总计0.8亿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0.8亿元后,支入总计0.8亿元。
(二)县级(含街道)预算草案
1. 县级(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2.7亿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13.2亿元,增长5%,非税收入19.5亿元,增长5%。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35.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亿元,上年结转10.4亿元、调入资金1.6亿元后,收入总计85.1亿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3.4亿元,增长5.5%。加上补助乡镇支出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1亿元、上解支出1.3亿元后,支出总计85.1亿元。
(1)县级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亿元,增长10.7%;公共安全支出2.2亿元,增长1.9%;教育支出14.4亿元,增长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亿元,增长2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亿元,增长12.4%;卫生健康支出4.7亿元,增长16.8%;节能环保支出2亿元,增长28.3%;农林水支出10.6亿元,下降22%;交通运输支出6.1亿元,增长11.7%;住房保障支出2.1亿元,增长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亿元,增长5.8%;债务付息支出2亿元,下降10.3%。
(2)县级对乡镇转移支付预算5.3亿元,增长0.8%。
(3)县级预备费0.8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应急和其他难以预见的必要开支。
2. 县级(含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9.8亿元、下降3.5%。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0.5亿元、上年结转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亿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7亿元。
——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3亿元、下降5.3%。加上上解支出0.8亿元、补助乡镇支出148万元、调出资金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8亿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4.7亿元。
3.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8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57万元后,收入总计0.8亿元。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0.8亿元后,支出总计0.8亿元。
(三)县级(含街道)部门预算草案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汇总编制2026年县级(含街道)部门预算。
1. 部门预算收入。拟安排部门预算总收入88.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9.5亿元,事业收入8.2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5亿元,其他收入275万元。
2. 部门预算支出。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拟安排部门预算总支出88.2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9.5亿元,分别是基本支出25.8亿元,项目支出53.7亿元。
3. “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县级部门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547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3万元。
各位代表!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2026年,全县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意见建议,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件:1. 彭水自治县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
2. 彭水自治县2026年县级部门预算(草案)
3. 彭水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名 词 解 释
零基预算: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多方面,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预算编制方法。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
转移支付:指政府间的一种补助。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指用于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保工资、保运转是指保障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维持其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
债务转贷收入:指本级政府财政收到上级政府财政转贷的债务收入。
结余资金:指同各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等在预算年度结束时,尚未列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零结转:全称“部门预算零结转”,指对预算单位年底未执行完的预算,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原则上不再结转使用。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秘书处 2026年2月5日印制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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