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金融发展中心
关于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打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推动县内企业上市、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统筹、指导、协调全县金融业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全县金融业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参与县属国有投融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参与整顿与规范县内金融秩序和县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考核工作。参与市政府或市金融办交办的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协助管理。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金融发展中心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871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7103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36884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每年调整薪级工资,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8710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455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4947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1044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5544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36884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每年调整薪级工资,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71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7103元,比2025年增加136884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103元,比2025年增加136884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整薪级工资,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金融发展中心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056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无。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行政科 联系方式:023-7844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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