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彭水人社遣准字5002432022007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重庆银拓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住址):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阿依路9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波
你公司于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劳务派遣业务,从2022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止,期限三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60日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2022年5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