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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43699268480U/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彭水县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6-01 [ 发布日期 ]2023-06-01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彭水人社注遣决字5002432023007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注销彭水县益民环卫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决定

彭水人社注遣决字5002432023007

彭水县益民环卫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61提交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注销)》资料已收悉,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注销。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后,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本机关。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60日内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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