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彭水人社遣准字5002432023017号
申请人(公司名称): 重庆南方精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重庆市彭水两江行政大楼3楼324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新
你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延续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劳务派遣业务,从2023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止,期限三年。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行政服务中心19窗口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