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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4300915003XY/2021-0003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彭水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 标题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0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自查情况的函
  • 发文字号
  • 彭水府函〔2021〕65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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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督发〔20213号)要求,我县对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13测评内容24个测评点,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现将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4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彭水中学、彭水一中和民族中学),单设初级中学16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小学120所(含15所完小和45所村小),幼儿园53所(其中民办园47所,公办园6所)。,在校学生107379高中学生19577人、初中学生25155人、小学生43919人、幼儿园学生18728人。全县学校总占地面积208.4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98.1万平方米。教职工6866人,其中专任教师6836人,专任教师比为99.6%

二、2020年开展工作情况及其成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抓实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建立了“1+16”工作体系,对各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构建起责任清晰、各负其责的责任链条。2020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教育发展重要事项共18

2.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研究解决重大教育问题决策机制和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全年深入学校调研15,解决学校发展难题10个。

3.实现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定期学习制度。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与党建工作一起纳入对学校的年终绩效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切实履行教育评价改革责任

4.坚持不对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挂钩,不通过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公布、宣传和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5.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和指导教育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组织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11次,转发下发疫情防控及停课不停学相关文件16个,开展专项工作督查4次。二是组织全县教职员工开展疫苗接种。截至2021331日,符合条件应接种8544人,已接种6139人,接种率达73.1%

(四)全力保障教育经费

6.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48362万元,比上年增加1728万元,增长1.18%;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9830万元的20.33%,较2019年增长0.20个百分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均实现逐年增长。其中:学前教育5429.94元,比上年增加239.61元,增长4.62个百分点;小学教育14679.43元,比上年增加140.9元,增长0.97个百分点;初中教育17507.37元,比上年增加714.27元,增长4.25个百分点;高中教育12475.80元,比上年增加357.36元,增长2.95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20347.59元,比上年增加3557.13元,增长21.19个百分点。

7.坚决保障一个提高。一是学前生均公经费民办一级幼儿园达到800元、二级幼儿园700元、三级幼儿园600元;公办一级幼儿园达到700元、二级幼儿园600元、三级幼儿园500元。二是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达到生均700元、初中达到生均900元,不足100人按100人拨付,特殊教育学生(含随班就读)6000元拨付。三是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达到1000元、中职生均1500元。根据年度学生人数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并足额预算。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压实学校经费管理主体职责、县财政县教委经费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管理责任体系。

8. 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为6621/.月,公务员平均工资为6401/.月,差额221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略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实施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彭水人社发〔20192号)和《关于公布我县事业单位基础绩效水平的通知文件》(彭水人社发〔201958号)文件,同步调整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和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五)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9.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在核定的总量内统筹调配各校编制数量。2019年县委编委《关于重新核定95所学校事业编制的批复》(彭水委编发〔201927号),重新核定95所学校事业编制7331名,在此编制基数上,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班级学生变化时调整编制。下发《关于核定彭水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等65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批复》(彭水人社〔2018331号)《关于重新核定两江小学等29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的批复》(彭水人社〔2020140号),及时动态调整单位岗位设置

10.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拟定县级相关实施方案,经县级相关部门会签、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11.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2019年基础上减少50%以上严格规范教师抽调、借用培训工作。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时,按程序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报批备案,借用期限按规定执行,视工作任务而定。

(六)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12.2020年底,彭水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2.29%;普惠率为100%

13.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列入本县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年前建设的幼儿园通过改扩建逐步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本年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完成率100%,建立了规范治理、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强化控辍保学,积极推动优质均衡

14.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失学、辍学现象实现双清零。

15.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工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资源配置7项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分别0.670、初中分别小于或等于0.405;初中超过2000人的学校有彭水一中、彭水三中、民族中学、汉葭中学、彭水二中、思源实验学校6所,小学超过2000人的学校有彭水一小、彭水二小、彭水三小、森林希望小学、保家镇中心校5所学校。

(八)全力推动消除大班额工作

16.新建两江小学,改扩建高谷中心校、森林希望小学等一批学校,不断降低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截止2020年底,我县大班额比例降至5%以内,全部消除超大班额。普通高中正积极制定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年新生年级未产生新的大班额。

(九)全面治理中小学违规招生和教育乱收费行为

17.认真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两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文武中学和白云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18.加大整治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提前组织招生、以高额物质奖励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力度。无民办学校无计划招生或超计划组织招生情况。普通高中学校无扩大招生计划或承诺预招生、挂靠学籍、人籍分离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要求中小学校不得违规收取择校费,不允许违规使用学校资金用于挖抢生源等违规收费行为。

(十)规范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行为

19.本年度无公办中小学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情况

20.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印发《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彭水教委发〔2020184号),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严格民办学校的审批流程,依法实施民办学校年检。规范资格准入机制,健全过程监管机制,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十一)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1.根据学校专业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配备小学全科教师58名,音乐、体育、美术等专业教师18名,确保学校开齐开足课程。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强化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教育系统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艺术节、体育节;每学期开展一次中小学健康校园杯体育竞赛活动;持续开展独舞、独唱、独奏三独艺术赛事、合唱比赛及五月艺术活动月活动;举行每年一次的庆“六一”大型文艺调演;开展学生劳动技能和劳动教育竞赛;开展一月一主题,全年成序列的德育教育及“小萝卜头”红色讲解员等序列学四史活动;每年进行艺术体育抽测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及教师个人考核评价。切实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近视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减负提质工作。

(十二)夯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22.切实加强三防建设,不断夯实校园安保基层基础。一是加强人防。全县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481人,其中148所公办学校配备专职保安501人(22个教学点未配备专职保安)、48所民办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安60人,校园保安配备率88.8%。二是强化技防。全县学校安装视频监控镜头8754个,一键式报警系统196套、反恐人像抓拍镜头154套,并与公安联网,有效提升学校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100%。三是强化物防。除普子中心校、黄家中心校、思源实验学校和职教中心4所学校因正在建设之中未能完全封闭外,其余192所学校全部实现封闭化管理,达标率98%。所有临公路边学校在校门口安装防撞墩、升降柱等防冲撞设施;全县学校配备安全钢叉、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等安防器械372套,配备率100%。四是强化巡逻防控。全县196所学校设立护学岗,组建护校巡逻队,设置率100%,在上放学重点时段,护校巡逻队佩戴红袖标在校门周边巡查巡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3. 建立相关机制,落实专项行动。

1)全力推进警校合作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一是指导全县学校根据需要在校门口设置门卫室(警务室),校园安保职责制度规范上墙,安防器械保管规范,校园民警到校督查指导校园安保工作、专职保安值勤值守记录齐全。二是将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建设整合到“雪亮工程”中统筹推进,县教育、公安部门分别安装校园视频监控平台,全县学校已有2649个视频监控镜头、154个反恐人像抓拍镜头接入公安指挥中心监控报警平台。三是严格落实高峰时段“三见”工作要求,整合社区民警、交巡警、特警等警种力量,县城46所学校、中心集镇15所学校全面落实了上放学高峰时段公安民警定时定点巡逻执勤,维护上放学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教委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各辖区派出所、乡镇(街道)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重点人群,建立数据台账,共排查发现校园周边重点人员13人,其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4人、吸贩毒人员2人、扬言报复社会可能铤而走险人员1人、有暴力犯罪前科人员6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2)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事故处置机制。一是县教委指导督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县教委督促指导学校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明确了发生一般事故,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处置,发生较大事故,由属地政府牵头处置,县公安、教育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妥善处置的工作流程,有效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3)全面抓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县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教育系统研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教安〔202026号),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彭水自治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抓落实,善作善成求实效。二是扎实推进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县教委召开主任办公会2次,专题研究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分析研判影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根源性、本质性问题,并针对部分学校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教育课时被占用、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弱化等问题,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时限,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三是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全县学校累计开展交通、消防、危化品等安全教育1000余场次,召开主题班(队)会7000余班次,悬挂宣传标语600余幅,制作宣传专栏500余版,推送安全提示信息60万余条,开展应急演练500余场次。四是坚持“日周月”排查制度,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全年累计开展隐患排查1000余校次,发现安全隐患206起,整改落实206起,实现隐患整改清零。五是严格督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全年共计开展监督检查229校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229份,下达整改通知书206份,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学校年度考评,促进学校工作落实。

(十三)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24.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改革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新增专职督学1名;进一步发挥好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挂牌督导全覆盖;进一步开展督学培训,全年参培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落实新时代督导体制机制和“县管校聘”管理模式改革力度不够。二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需进一步提速。三是对中央巡视重庆反馈的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以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为抓手,以推动高水平教育发展为目标,主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二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努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三是强力整改中央巡视重庆反馈的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为建设教育强县、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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