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紧密对接重庆市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加快推动我县“1+N”实施方案体系落地落实。积极自主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建立分层分级调度、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工作约谈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全渝通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三、推进“跨省通办”。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事项、“川渝通办”事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事项的承接落实。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根据重庆市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县、乡镇(街道)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严格执行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全面启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五、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上尽上”,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实现水电气讯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进一步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动部门业务系统电子归档功能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全面承接落实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鼓励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
十二、完善“一卡通一码通”服务体系。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加快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积极推广“渝快码”。针对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社区管理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非税交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交纳等领域延伸。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十三、高效办成“一件事”。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做好市级新增“一件事”套餐承接落实工作,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对现有市级“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
十四、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梳理完善我县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做好新增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全程网办证明事项的承接落实,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区域和范围。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服务。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对偏远地区推行“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支持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实现一端多能、综合应用。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十六、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政务服务队伍集中培训轮训和片区指导交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充实综合窗口人员队伍,探索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常态化调度机制,强化县级部门业务指导,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十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网+督查系统”和政务服务窗口,完善咨询投诉运维体系,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十八、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附件:2022年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2022年彭水自治县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 紧密对接重庆市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加快推动我县“1+N”实施方案体系落地落实。 | 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积极自主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建立分层分级调度、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工作约谈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 县发展改革委、县政府办公室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二、深化“全渝通办” |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 持续推进 |
通过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合窗口设置和系统支撑,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线下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对与自然人相关的事项,积极探索不受行政区划、户籍身份及常住地限制的办事规则,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 县级有关部门 | —— | 持续推进 | |
三、推进“跨省通办” | 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事项、“川渝通办”事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事项的承接落实。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 | 根据重庆市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县、乡镇(街道)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2年6月前 |
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严格执行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全面启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五、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 |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上尽上”,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实现水电气讯报装、查询、缴费、过户等通过“渝快办”平台办理。 | 县经济信息委、县城管局 | —— | 持续推进 | |
加强“渝快办”平台效能监管。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 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 |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 | ——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 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 |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进一步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动部门业务系统电子归档功能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优化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 县税务局 | —— | 持续推进 | |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持续推进 | |
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 | 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 | 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全面承接落实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和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 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夯实监管责任。 | 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 县级有关部门 | —— | 持续推进 | |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 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6月前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鼓励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 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 |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委、县司法局、县城管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持续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 | 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 —— | 持续推进 | |
十二、完善“一卡通一码通”服务体系 | 推进居民服务各类卡、码、证融合,加快发行应用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积极推广“渝快码”。 | 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社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针对医保购药、交通出行、旅游观光等高频应用领域,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非税交纳、就医住院、待遇申领、罚款交纳等领域延伸。 | 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力社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 | 持续推进 | |
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三、高效办成“一件事” | 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 | 县级有关部门 | —— | 持续推进 |
做好市级新增“一件事”套餐承接落实工作,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 | 县级有关部门 | —— | 2022年10月前 | |
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前 | |
十三、高效办成“一件事” | 对现有市级“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 | 县级有关部门 | —— | 2022年10月前 |
十四、持续推动“减证便民” | 梳理完善我县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 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街道 | —— | 持续推进 | |
做好新增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全程网办证明事项的承接落实,进一步拓展告知承诺制适用区域和范围 | 县司法局 | 县级有关部门 | 2022年12月前 | |
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 县司法局 | —— | 2022年12月前 | |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服务 |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 | 县级有关部门 | 各乡镇、街道 | 2022年12月前 |
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2年12月前 | |
对偏远地区推行“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邮政彭水分公司 | —— | 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候人数提醒、等候时间预估等服务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 | 2022年8月前 | |
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机设置,支持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实现一端多能、综合应用。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服务 | 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十六、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 | 加强政务服务队伍集中培训轮训和片区指导交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充实综合窗口人员队伍,探索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常态化调度机制,强化县级部门业务指导,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 | 持续推进 | |
十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 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互联网+督查系统”和政务服务窗口,完善咨询投诉运维体系,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 | 持续推进 |
在政务服务中心举报投诉咨询台设置可以引导群众拨打“12345”的标识标牌。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 | ||
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 | 2022年12月前 | |
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持续推进 | |
十八、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 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级有关部门 | —— | 持续推进 |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 | 深入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经验和成果,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 | 持续推进 |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 | 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 | ——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