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水自治县2025年红薯产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有什么政策扶持?
日期: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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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薯业科技研发。经申报核准,县内外科技(科研)机构、技术推广单位在彭从事红薯品种展示、有机肥利用、鲜食薯品质鉴定、机械耕种收等试验示范基地20亩以上,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二是支持种业振兴发展。经申报核准,县内外科技(科研)机构、技术推广单位、种业生产主体在彭从事红薯品种选育、品种区域试验、品种推广的,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三是支持示范基地建设。经申报核准,县内红薯经营主体种植基地50亩以上单产2200公斤/亩以上的,按以奖代补方式给予150/亩标准补贴;四是支持品牌建设力度。对红薯系列产品新获批和复查换证认证的绿色农产品的企业按获证个数每个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有机农产品每个分别奖励5万元、1.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代表全县参与全国名特优新目录农产品评选并获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名牌农产品称号、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特质农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五是支持龙头企业培育。对新评为国家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通过监测合格的国家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六是新招引红薯企业新建(续建)红薯加工厂房、加工设施设备,按招商引资协议政策兑现执行。县内其他红薯经营主体经申报批准后,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