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想要在自家承包林地上建房,是都需要审批?有哪些相关政策?是否相关收费?
答: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任何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都需要审批,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项目属违法占用林地。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20〕59号)文件相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农户家庭成员数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县林业主管部门按此标准审批农村自用住房使用林地面积,农村自用住房作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项目审批,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