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那4大部分?
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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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共分4大部分,一是明确建设工程剩余砂石的适用

范围。特指建设工程批准占地范围内开挖的剩余砂石、水利建设工程中清理上岸的砂石,以及县级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处置的非法开采、销售的砂石等资源。二是明确建设工程剩余砂石管理机制。分别对统一经营管理单位、统一砂石堆放场地、统一处置程序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三是明确建设工程剩余砂石保障机制。强化县级各相关部门在建设工程剩余砂石管理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四是明确建设工程剩余砂石管理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主体责任提出了要求,共同做好建设工程剩余砂石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