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后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日期: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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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从2017年1月1日起,按规定首次以个人身份参保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其医保待遇等待期调整为6个月。即:参保人员应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的1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随单位参保转为个人身份参保,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