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 增 ”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政策 , 丰富了多层次医 疗保障体系 ,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提升了民众的 健康保障水平。第一 , 普通门诊的药品 、检验检查 、治疗等 费用纳入报销。第二 , 门诊特病 、两病 、 国谈药品医保报销 后的费用纳入普通门诊报销。第三 ,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 , 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二是“优 ” , 改革前 , 由于普通门诊保障不足 ,“ 无指 征住院 ”“挂床住院 ”“ 小病住院 ”等行为大量挤占医疗资 源。 改革后 ,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能享受报销 , 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住院率 , 既减少个人住院费用 ,又减轻医院病床周转的压力 ,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 ,把优质医疗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病人。
三是“拓 ” ,拓展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 第一 , 可以支 付配偶、父母 、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 担的医疗费用 ; 第二 , 可以支付配偶、父母 、子女在定点零 售药店购买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 费用 ; 第三 , 可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