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日行动”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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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全面自查。

(二)乡镇(街道)初步排查。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使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逐栋开展针对性技术排查并摄录房屋外观影像资料,明确初步排查结论,建立自查、排查档案。

(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隐患初步排查结果进行核查和安全检查,重点对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进行安全检查,对自建房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进行核查,安全检查应逐栋形成安全记录,建立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台账。

(四)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查、抽查。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及时对初步排查结果进行核查、抽查。

(五)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向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下达隐患通知书,立即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

(六)隐患处置整治。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处置后整治,实施分类隐患处置和整治。

(七)县级督查检查。采用“四不两直”、随机检查等方式,督查落实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