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渠道的通告
为更好地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和“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全市范围内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现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范围
1.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支撑);
2.地方保护设置准入“潜规则”,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设置准入壁垒;
3.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
4.违规设置变相审批、有偿服务,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
5.行业垄断造成准入难;
6.审批权限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7.互为前置条件的准入要求;
8.监管不力导致不敢批;
9.准入标准过高流程过长;
10.新业态监管空白造成无法准入。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举报投诉渠道一:电话受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23-78491243。
举报投诉渠道二:接访受理,接访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两江桥行政办公大楼4楼县发展改革委营商办,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23-78491243。
举报投诉渠道三:信件受理,邮寄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两江桥行政办公大楼4楼县发展改革委营商办,邮编:409600。
三、注意事项
1. 反映的问题线索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措施,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2. 反映的问题主要针对市场主体开展的投资经营活动,不包括针对非投资经营活动的管理措施、准入后管理措施、备案类案例措施、职业资格类管理措施等。
3.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县及相应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4. 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真诚希望广大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反馈相关问题,我们将及时交办问题至相关部门,坚持做到查实一起、解决一起,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