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渠道的通告
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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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渠道的通告

为更好地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和“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全市范围内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现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如下:

一、投诉范围

1.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支撑);

2.地方保护设置准入“潜规则”,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设置准入壁垒;

3.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

4.违规设置变相审批、有偿服务,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

5.行业垄断造成准入难;

6.审批权限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7.互为前置条件的准入要求;

8.监管不力导致不敢批;

9.准入标准过高流程过长;

10.新业态监管空白造成无法准入。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举报投诉渠道一:电话受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23-78491243。

举报投诉渠道二:接访受理,接访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两江桥行政办公大楼4楼县发展改革委营商办,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023-78491243。

举报投诉渠道三:信件受理,邮寄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两江桥行政办公大楼4楼县发展改革委营商办,邮编:409600

三、注意事项

1. 反映的问题线索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措施,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2. 反映的问题主要针对市场主体开展的投资经营活动,不包括针对非投资经营活动的管理措施、准入后管理措施、备案类案例措施、职业资格类管理措施等。

3.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县及相应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4. 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真诚希望广大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反馈相关问题,我们将及时交办问题至相关部门,坚持做到查实一起、解决一起,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