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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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不断深化改革,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一是推进网审平台规范运行。2019年,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在市网审平台运行325项,申请业务16590件(网上申请2390件、窗口申请14200件),同比下降8.38%,办结率99.23%;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及车管所共办理业务44701件(出入境10759件、车管所33942件),同比下降13.34%。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县级部门共领取发布实施清单5242项,编制比例98.53%;已发布事项中共有1322条需进行流程表单配置,已完成1311项,配置率99.16%。乡镇(街道)共领取发布实施清单7232项,编制比例89.58%;已发布事项中共有4870条需进行流程表单配置,已完成3967项,配置率81.45%。按照四减要求优化受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共压缩8796个工作日,整体压缩率56.67%,较2018年上升18.45%。三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成县市场监管局实体大厅窗口优化配置,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三峡银行进驻实体大厅,落实企业银行开户环节;县税务局8月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入驻实体大厅,落实发票申领环节,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四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未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未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严格制发程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制发。坚决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二是严格审核。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5号)要求,安排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标对表合法性审核七个是否要求,对每件规范性文件进行2次合法性审查,在5—15个工作日之内向起草单位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三是规范报备。实行规范性文件双备案制度,对县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四是动态清理。经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因长期搁置、相关工作停止未适用废止3件,因已出台或即将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废止5件,因被新法规涵盖废止3件。目前,县政府合法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77件,其中2019年制定出台4件。

(三)健全体制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改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协议、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事项共78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19年以来,共审核颁发、更换《重庆市行政执法证》110张。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对不在编、不在执法岗位的,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目前全县共有1691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自觉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严格对标对表《重庆市行政执法案卷评分标准》,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主体坚持问题导向,规范管理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切实提升各行政执法主体办案质量和归档案卷质量。三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督促涉及部门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人员变动情况,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动态调整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通过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集中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扎牢制度笼子,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县政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6件、政协委员提案160件、司法建议3件、检察建议49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做到凡是上网信息必须审定,未发生涉密信息上网事件。2019年全县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6500多条,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83余万次,日均2200次以上;全县政务新媒体共发布政府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各类信息6400余条;转办人民网网民留言19条,处理公开信箱466条,市长公开电话112件,收到在线咨询6条;发布民意征集7期,收到意见数量690条。三是加快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巡视、督察、审计、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针对涉及7类、97项整改任务,分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建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定点包干责任体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专人负责,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

(六)多措并举并行,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件,比2018年增加2件,增加幅度9%;受理29件,受理率100%;审结28件,审结率96%(其中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而终止1件,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明确发现错误由原行政行为机关主动撤销原行政行为后行政复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而终止审理4件,直接和间接纠错率为17%)。按行政管理类别分类,公安类5件,占21%;工程建筑管理类1件,占3%;食品药品类2件,占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2件,占7%;土地、林权资源权属行政确权类18件,占62%。二是提高行政诉讼水平。2019年全县各行政机关共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51件,其中,经县政府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诉讼10件,约占所有行政诉讼案件的7%;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6件,占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23%,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为零。经法院一审判决(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案件约占75%,行政相对人主动撤回行政起诉案件约占21%,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违法等情形案件约占4%。三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访调、警调、诉调对接,成功完成警调对接案件19件、诉调对接案件11件。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35个,共调处矛盾纠纷4969件,调解成功4963件,其中医调委妥善调处医患纠纷33件(涉及死亡纠纷14件),有力维护全县社会秩序稳定。四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推行法律服务送上门服务和一站式办理模式,接收案件673件,办结606件,同比分别下降32.5%25.82%,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913.6万元;组建法律服务团1个、园区调解室1个、进驻商会企业建立律师调解室1个,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等活动,举行法治宣讲32场次,解答法治咨询513人次。

(七)着力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好宪法宣誓工作。全面贯彻宪法宣誓制度,组织547人次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增强国家公职人员遵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定职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抓好法治理论考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54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完成了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旁听庭审,全县1万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有效促进了各级干部学法用法和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抓好普法阵地建设。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市级复核,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9个。全县67个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已按标准创建完毕并通过验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已获批准。四是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以三月法治宣传月”“六月禁毒宣传月”“农民工法治宣传月为契机,以《宪法》宣传为重点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53场、发放宣传资料17万余份,同比分别增加53.71%152.24%。制作我爱宪法动漫公益广告2部、我与宪法讲述类故事2个、制作《宪法》宣传挂图20万份,送《宪法》知识到千家万户。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氛围还需加强。

二是各级各部门普遍缺少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专业人才,全县政府法制队伍力量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法治宣传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019年,彭水自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责任上压实,效果上落实,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学法意识。县政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党章等党内重要法规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19年,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县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修改完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今年共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23次、审议研究重大决策事项173项。

(三)坚持同步推进。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将法治建设作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队实地督察调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并召开督察暨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集中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四)明确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完成《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2019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规定任务。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抓好示范创建。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梳理形成彭水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暨综合性督察工作,按规定积极建设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区(县),通过系统逐项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完成情况,指导督促涉及部门做好自查问题整改。

(六)严格督察考核。县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印发《彭水自治县2019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扣分办法》(彭水委办发〔201997号),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牵头单位和考核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到位。

四、2020年工作安排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彭水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在加强学法用法上下功夫。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善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特别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生态保护、化解矛盾等方面,研究谋划推进工作的务实管用举措。

(二)进一步在完善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加大规范性文件提质力度,重点加强文件的规范性审查,按要求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保证政策措施高质量可操作。严格按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统一、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进一步在规范决策行为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切实减少办事环节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把政府该管的事坚决管好,对政府不该管的事坚决放开。充分利用发挥好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审查、复杂疑难案件审查等工作。

(四)进一步在严格行政执法上下功夫。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考试力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让行政执法亮起来、动起来、硬起来。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有效遏制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坚决防止乱执法、不执法等现象发生。

(五)进一步在强化权力监督上下功夫。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支持配合反腐工作,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进一步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围绕征地拆迁补偿、林地土地纠纷、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坚决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支持法院解决行政纠纷,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避免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等现象。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主体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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