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18-02-09
语音播报
分享:
字号 :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扎实抓好市上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和承接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管理事项17项,取消了涉及县国土房管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委、县档案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个大项5个子项,对县发改委、县旅游局、县食药监分局的3项审批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目前,全县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涉及32个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共计365个大项、261个子项。二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共召开7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安排部署有关工作。目前,我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已通过市政府检查组验收。三是不断优化、简化办事流程。目前,我县行政审批现场当天办结事项 15项增加到 68 项,60%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40%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二,大幅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四是动态管理和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简政放权等情况,全面梳理清单事项。2017年,按照市委编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区县行政许可通用参考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渝编办〔2017〕154号)要求,在收集各审批实施部门反馈情况后,调整和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同时进行了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明确要求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主办部门起草时,需进行认真的调研和论证,同时征求内部法制机构或本单位法律顾问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县政府审查时,由县政府分管同志召集相关部门专门论证,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法律顾问一并参与审理讨论;主办部门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交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目前,县政府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88件(其中2017年制定21件)。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要求报请县政府批准或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须先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双备案”制度,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备案通过后,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同时,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目录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明确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协议审查、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等事项处理均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明确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的行政决策和行政案件办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17年共审核颁发《重庆市行政执法证》134张,目前全县共有1145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二是严格实行案卷评查制度。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案卷评分标准》,对全县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有效提升了各行政执法主体办案质量。三是进一步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全县32个行政执法单位均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同时逐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共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2017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575次,抽查对象3034家,基本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17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67件、政协委员提案149件、司法建议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办事流程等事项在办公场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2017年,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560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质量。2017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件,(其中,维持13件,终止5件,驳回2件,确认违法1件)、被复议案件4件。二是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出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彭水府办发〔2017〕17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组织调解、现场踏勘等审判活动。2017年全县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90件,涉及20个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率为45%,比2016年增加16.16%。三是稳妥办理行政裁决案件。对林地、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要求有关乡镇、街道以及部门先行组织调解,对经过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的,依法按程序调查处理后,报县政府审查,对疑难案件一律召开听证会,调查核实有关证据和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严把质量关。2017年办结行政裁决案件5件。四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时受理、办理属于我县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投诉请求。对地产开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信访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组建专班研究化解方案。2017年,收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信箱交办件821件,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办理、办结,办结率100%。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抓好“关键少数”为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对102名新提任市、县管领导干部组织开展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出台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环境。二是强化考核评价。我县在制定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考核方案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考核指标,进行严格考核。三是强化督促检查。2017年,我县共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重点工作进行8次专项督查,发出7期督查通报,并要求各单位对照督查问题进行整改,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上不积极、不主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行政机关行政决策未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

(二)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2017年全县90件行政诉讼案件,已审结80件,其中败诉25件。

(三)政府法制人才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越来越重。新形势下,需要更多、更精的政府法制人才,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但是,我县部门、乡镇街道普遍缺少法制专业人才,全县政府法制队伍力量与繁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四、2018年工作安排

我县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根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贯彻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彭水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抓手,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我县《实施方案》及《任务措施分工表》要求,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为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化 “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系列政策措施,及时取消调整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便捷政务服务,改善发展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努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力量支撑。加强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