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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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全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会议传达学习常态化。严格执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宪法、法律法规、有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有关法治工作文件。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全面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二是干部培训学习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结合起来,纳入县行政学院干部培训重要课程,设置解读宪法、专门法律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论等专题课程,法治教育课程每年至少80个课时。三是学校教育学习全面化。县域学校全覆盖开齐开足法治教育课程课时,2名教师获全市法治教育优质课竞赛二等奖,开展主题班(队)会、法治知识竞赛、“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宪法晨读”、民法典学习宣传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师生法治素养。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严格体制机制。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完善依法治县工作体制机制,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工作办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规定等文件,上报专报信息3件。三是常态开展述法。严格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2020年度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渝委法办〔20211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就上一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领导班子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述职。

(三)梳理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整改落实第三方专家组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意见6条、“七五”普法意见7条。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工作方案》,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41条审议意见,聚焦“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公开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逐项分解、落实责任、督促研究办理。二是优化法律保障服务。严格执行《彭水自治县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领导小组指挥长负责制和工作调度机制,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组织“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群众就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培训。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次、通用法律知识培训1次,涉及受训人数404人,邀请市司法行政部门、中级人民法院、法律顾问等专家,通过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为基层法治工作人员传授知识、释疑解惑,有效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形成并公开《彭水自治县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彭水自治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县共有行政权力事项4084项、政务服务事项335项。以国务院大督查为契机,落实“五个为”和“六个一”要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整顿中介服务收费,全面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运行网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上线工作,全县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门户共申请办理业务15503件(行政许可12676件、公共服务2827件,网上申请率为82.85%),受理10811件,办结10577件,办结率97.83%。其中,通过“一窗综合受理”系统办理业务2654件,网上申请1177件,“一件事一次办”办理业务39件。认真落实“四减”“四办”,县级部门647项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率54.5%、全程网办率90.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85.49%、平均跑动次数0.1。三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文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拟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计划,组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实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和“园区行”等宣传调研活动,排查化解民营企业法律风险,落实民营企业用电、用气、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配套规定。主动对接、及时跟进全国、全市立法进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评估和完善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相关配套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定期对我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围绕11项清理重点,加紧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为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立和对外集中公布提供全面、准确、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数据信息。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拟废止或修改7件,现行有效72件。三是做好审核备案工作。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要求,对标对表合法性审核“七个是否”,对县级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双备案”制度,对县政府制发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全力推进全市建设高标准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清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开展规范性文件数据报备。受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申请4件,按规定不予审核1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3件,已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1件。

(三)着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二是做好风险管控。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共12个领域的政策制定、项目建设、改革措施出台,作出决策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企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三是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网、重庆市政府管理系统发布各类信息,及时办理市长公开信箱(电话)交办件。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县政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四)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力度,清理注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目前有效持证行政执法人员778名。二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8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8支队伍机构编制方案。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39个乡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39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38名,领导职数43名,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物资和民生用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未出现下达或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完成时限等情形。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为县级信用平台信用信息归集重要内容,与市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对需由县政府作出的行政裁决(决定)进行法治审查,全年累计审查22件,指导乡镇街道行政裁决(决定)5件。

(五)着力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县司法局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立行政复议立案室、审理室、听证室,落实行政复议编制4个,选聘行政复议助审员2名。推行行政复议“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容后补缺”等便民制度以及“简繁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工作机制,做到当天收件、当天登记、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审查。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提升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统一性、权威性。二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组织调解、现场踏勘等审判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动访调、警调、诉调对接,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335个,共调处矛盾纠纷7598件、调解成功率100%,调处医疗纠纷40件、涉及金额88万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推行“送上门”服务和“一站式”办理模式,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33件、结案766件,挽回经济损失1191.8万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园区调解室、商会企业律师调解室的作用,关注疫情引起的家庭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劳资及租赁纠纷,将纠纷化解在当地和一线。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突出重点普法内容和重点对象学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宣传、庭审进镇街院坝等制度,通过实施文化性法治工程、创作文艺性法治精品、推出公益性法治广告、构筑普法矩阵平台等载体,“七五”普法期间我县普法宣传工作获得全国性表彰12项、市级表彰30项,建成全市面积最大、涵盖最广的彭水自治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八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法治工作尤其是法律知识水平、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好;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制度在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四、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法用法。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紧密结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全县干部群众加强宪法法律学习,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牢固树立法治信仰,立足实际工作修订自治条例、制定单行条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特别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化解矛盾等方面,研究谋划推进工作的务实管用举措。

(二)全面查漏补缺。督促县委有关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标对表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梳理的问题清单,结合全面自查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着眼长远和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加强和改进工作,把当下和长久结合起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三)推动示范创建。按照《彭水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要求,对照指标评估内容和填报材料要求,督促县级各部门逐项完成各项指标要求及工作任务。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要求,在做深做细做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工作亮点特色,积极参与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不断开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四)抓实关键重点。重点抓实抓好“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在做深做细做实法治建设各项规定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打造特色亮点,切实提升法治建设实效,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