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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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法治学习。严格执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及有关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情况汇报。

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指导有关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落实。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十五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第二次会议,制定落实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强化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党校主体班、行政执法培训班等开设专题课程,深化全体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2023年全县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300余场次。二是全力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印发《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创建工作任务、要求,逐项分解落实《重庆市区县(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将《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分解为9方面、31部分、73项具体工作任务,并作为县委依法治县委年度重点工作,全力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印发《彭水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公开举报投诉热线、邮箱等问题线索受理渠道。2023年全县共梳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21个,已整改完成19个,2个问题进入整治阶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19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33次,评查执法案卷46件,上报工作简报11期,通报批评、挂牌督办3次。

(三)发挥法治护航发展作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资源流通。2023年全县新增市场主体9175户、个体工商户6843户、内资企业228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户。积极推广“集群注册”模式,落实个体工商户以网络地址作为住所登记,共有4408户市场主体通过自主承诺方式完成登记,1964户市场主体通过集群注册完成登记,16户个体工商户通过网址登记。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行电子证照办事服务,实现72个单位1413项事项可扫码办共享电子证照,40个电子证照实现“渝快办”高频事项场景应用。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整合32个部门业务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一窗综办”综合窗口共受理件数2484件,办结件数2358件,网上申报件数809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平台已产生业务套餐数达12项,办理套餐业务1709件。推进多项事务实现“川渝通办”“西南五省市通办”和“跨省通办”,共计办理“跨省通办”事项17495件。三是持续加强协作联动。以开展“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成渝地区高校资源,县检察院、阆中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探索开展疑难案件研讨、进行学习宣讲培训、举办法律文化沙龙、提供实践教学基地等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特色立法工作。制定出台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完善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等4件单行条例。开展《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苗医药发展条例》《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2件单行条例的制定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涉及乡镇的223件文件进行审查研究,形成《彭水自治县入库乡镇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彭水自治县入库乡镇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汇总表》,推动49件乡镇规范性文件通过数据库对外展示。对涉及20个乡镇和县政府部门的35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公开入库工作指导。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涉及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3件、涉信用惩戒文件3件。2023年共向市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1件,修改后继续执行1件。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审核程序,明确必须通过起草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才能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制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2023年共组织133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并在线旁听庭审,参考率达99.4%,合格率达100%

(五)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方式重塑。一是统筹推进有力。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审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县深改委成立了彭水自治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对标落实有序。主动对接市级改革专班,组织3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涉及15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拟定了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定执法事项27项全部承接,通用赋权事项15项全部承接,84项自选赋权事项中,乡镇人民政府自选赋权事项15项、占17.8%,街道办事处自选赋权事项16项、占19%,委托行政执法事项46项),并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开公示。三是集中演训有效。县级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多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实操演训,通过手把手指导、面对面讲解,引导业务骨干相互交流、共同思考,研究解决操作上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做到问题现场解决、数据即时产生。全县39个乡镇(街道)按时完成系统测试工作任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开、有序推进。

(六)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承办县人大第十八届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24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59%1件表示理解),办成率86.07%。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结转跨年度继续办理的1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办成率61.54%,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1件(B类转C类)。县人民政府共确定12件重点建议,由6名市管干部牵头办理,办结率、满意率、办成率均为100%;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其中大会交办156件,闭会期间交办12件),A类件149件,B类件8件,C类件11件,办成率88.69%,满意率99.40%。办理县检察院检察建议40件,县法院司法建议41件。二是大力提高行政应诉实效。承接市级法治建设调研3次,针对调研组反馈问题,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议,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制度、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法律顾问制度、法治考核制度。2023年全县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5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30件(其中5件当事人在开庭前撤诉),以县级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被告10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18件,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全新改版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升级服务,切实履行便民利民职能,实现页面、服务“双提升”。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3000余条,转载重大政策信息1000余。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新录入政策问答108条,办结公开信箱等来信来件255件。

(七)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重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彭水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实体和网络平台,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案例查询等服务,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2023年全县39个乡镇(街道)296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重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累计用户数54729人、服务13423次、档案数1509份。二是建章立制抓实行政复议工作。以“案例梳理”“案件复盘”等形式,全面分析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应诉败诉案件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件,逾期未补正自动放弃申请2件,不予受理8件,受理48件,审结45件。经行政复议后申请人再向法院起诉的7件,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48件,实质性化解率为87.3%。三是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未出现矛盾纠纷上行外溢、升级扩大化问题。2023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0911件,调解成功10906件,成功率99.9%,涉及协议金额7250万元。县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1人获评第四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1人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获评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八)大力推进全民普法,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走深走实。一是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重点明确74个县级部门(行业)、39个乡镇(街道)的普法主体责任,确保各级各部门皆有“普法责任田”,真正做到普法责任“包产到户”。二是常态开展主题宣传。按照“一季度一主题”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全民反诈、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治理等内容。2023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40余场,张贴海报8175幅,宣传标语3943条,发放宣传资料41万余份,利用LED屏幕、宣传车播放视频音频1300余次,推送短信64万余条。三是积极培育特色品牌。创新普法方式,打造“一声(《苗乡“法”声》广播普法栏目)、一课(“法治‘童’行直播课)”普法宣传特色品牌。2023年《苗乡“法”声》广播普法栏目已制作播放71期,利用“村村通”广播将法治声音传播到乡村(社区)。“法治‘童’行”直播课共直播课程9期,覆盖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师生10万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法律素养需进一步增强,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复议案件败诉率较高,败诉案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多、事实复杂、取证困难等情况,对新型案件行政应诉经验不足。三是法治队伍人员专业素质亟待加强,针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知识业务培训总体频次低、课时少、覆盖面窄,部分人员的能力水平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普遍缺乏既懂行业专业知识、又懂法律专业知识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四是普法教育宣传形式仍需提升,普法宣传缺乏系统性、全面性,缺乏更多创新有趣易懂的宣传方式来提升宣传效果,宣传手法单一。

三、2024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推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先学起来、学深一层,先做起来、做实一点,在笃深学、细悟、笃行上当标兵作示范,切实增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

(二)进一步抓好示范创建。积极参加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做深做细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工作的基础上,打造工作特色亮点,切实提升实绩实效,努力打造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

(三)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重点抓实抓好“八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主动担当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