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畜牧产业项目(肉牛)评审
情况的公示
根据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我中心及时拟发了项目申报通知并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按县畜牧发展中心《关于预申报2023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彭水牧发〔2022〕43号)文件精神,经业主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级统筹,由县畜牧发展中心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专家及纪检组,于2023年1月5日召开2023年畜牧产业项目(肉牛)评审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比”的原则,经综合评审确定:
一、肉牛项目(合计补助170万元)
1、郭明明、何贝丰、张鹏翔、高小芹等4家肉牛规模示范场建设项目,补贴20万元/场(小计80万元)。
2、李晖、张远锋等2家肉牛规模示范场建设项目,补贴13万元/场(小计26万元)。
3、孙德胜、谢娅飞、文杨武、张维权、李清英、谢清、黄美奎、黄克伟等8家肉牛适度规模场建设项目,补贴8万元/场(小计64万元)。
共计14户项目通过评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1日—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项目建设计划及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二、监督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493658;
县畜牧发展中心:78842266;
县财政局:78449580;
县乡村振兴局:78442457;
县生态环境局:7844277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