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资金使用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我中心及时拟发了项目申报通知并在彭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按县畜牧发展中心《关于申报2024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彭水牧发〔2023〕23号)文件精神,经业主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级统筹,由县畜牧发展中心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项目部门工作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畜牧产业项目综合评审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比”的原则,择优评比,经综合评审确定:
2024年畜牧产业项目拟建设计划(第一批)
(一)中蜂项目:桑柘镇鹿箐村(村集体经济)成熟蜜示范养殖场建设项目(48万元);高谷镇兴隆村、共和村、绍庆街道坝竹村等6家(村集体经济)中蜂双王继箱巢蜜生产基地示范养殖场建设项目(60万元);重庆蜂旅同州蜂业有限公司1家(小计348万元)蜂产品生产车间及厂区改(扩)建项目。
(二)生态黑猪项目:鞍子镇冯家村(村集体经济)生态黑猪育肥场建设1个(小计348万元)。
以上合计财政计划资金1104万元。
以上项目通过评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4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项目建设计划及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
驻县环保局纪检监察组:78493658;
县畜牧发展中心:78842266;
县乡村振兴局:78442457;
县生态环境局:78442776
附表:2024年畜牧产业项目评审情况公示汇总表(第一批)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