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子镇2024年肉兔屠宰及兔肉食品深加工项目评审情况的公示
根据有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我中心及时拟发了项目申报通知并在彭水县人
民政府网进行公示。鞍子镇2024年肉兔屠宰及兔肉食品深加工项目经业主自愿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县级统筹,由县畜牧发展中心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生态环境局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评审组,于2024年9月23日召项目评审会议,经综合评审确定:
鞍子镇2024年肉兔屠宰及兔肉食品深加工项目,50万元符合项目条件,项目通过评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项目建设计划及具体建设内容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
驻县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78493658;
县畜牧发展中心:78842266;
县财政局:78449580;
县生态环境局:78442776。
附表:鞍子镇2024年肉兔屠宰及兔肉食品深加工项目库明细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3日